新公司法:同是一人投资企业,税收政策却不同
来源: 最后更新:2006-04-06 11:00:52 作者: 浏览:3312次
问:新的《公司法》实施后,一人也能注册公司了,可是我不了解个人独费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税收政策方面有什么不同?哪个对投资者更有利?
答:“一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税收政策的适用上与同为一人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是不同的,主要区别在于所得税政策不同。一人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要同时缴纳个人、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所得税角度分析,应该是个人独资企业对投资者更有利。原因是—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按照33%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对实现的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部分,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独资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来说,某个人独资企业年度实现利润50万元,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投资者个人,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0*35%-6750(速算扣除数)=168250元;某自然入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实现的利润也为50万元,税后利润也全部分配给股东个人(均不考虑企业计提公益金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500000x33%=165000元; 自然人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00-165000)x20%=67000元,合计缴纳的所得税为232000元。计算结果很明显,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比个人独资企业多纳税63750元。
(专家:中国税网企业涉税风险研究室首席筹划专员 李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