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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9月起实施

来源: 最后更新:2012-09-17 15:15:21 作者: 浏览:1891次
     9月起,新版《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实施,其中要求专用校车和卧铺客车必须安装车内外录像监控系统,车辆应急窗的邻近处须提供一个应急锤。

  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新国标实施后,交警部门将对符合机动车标准、同时具有工信部及公安部机动车公告的产品受理注册登记,驾驶者要办理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手续后才可以合法上路。

  被纳入机动车范围后,电动车的管理将出现一系列变动。比如,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需开具机动车销售全国统一发票,同时车辆合格证必须是机动车整车合格证,并附车辆技术参数表,才能到车管所入户。而时速“超标”的电动车上路行驶必须购买保险、牌证齐全,驾驶者必须年满18岁并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将面临更高处罚。另外,今后如果人们骑这些车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也会按照机动车的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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