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调研报告结合宁国实际,深入分析了“僵尸企业”的成因和危害,总结了“僵尸企业”处置中的一些成功做法和现实困境,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僵尸企业”产生的原因与危害
“僵尸企业”是经济学家彼得科伊提出的一个经济学概念,是指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占用资源,却不产生经济效益,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勉强维持经营,难以顺利退出的企业。
(一)“僵尸企业”的成因
一是产能过剩挤出的。从全国来看,产能过剩主要涉及钢铁、煤炭、光伏、水泥等九大产业,从我市来看,集中表现在耐磨材料与铸件产业。我市耐磨材料与铸件产业起步于上世纪70年代末,2008年荣膺“中国耐磨铸件之都”称号,并于2012年通过复评。目前,该产业产能达到70万吨,是典型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类行业,尤其受建材、水泥、采矿、冶金等产业影响,产能过剩的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我市共有128家耐磨材料与铸件企业,然而,停产、半停产的企业超过总数的一半。二是重产运营拖垮的。资金是企业的“血液”,利润是企业的“营养”。如果一个企业固定资产投入过多,债务负担过重,利润“跑不过”利息,就会造成“贫血”、“营养”不良,时间一长就会丧失“元气”,成为“僵尸企业”。如我市某密封件公司,企业资产价值总额1480万元,厂房及生产设备等价值近1280万元,企业负债达4700余万元,其中,银行贷款600余万元,民间借贷等4100余万元,沉重的债务负担和高昂的融资成本,让企业不堪重负、入不敷出,最终选择破产。三是科技滞后淘汰的。优胜劣汰是市场的不二法则,创新发展是企业的不竭动力。企业只有通过不断的创新,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才能掌握核心技术、赢得竞争优势,否则就会被市场淘汰。如我市某照明电器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节能灯具的企业,原生产经营状况较好,但由于该企业产品单一,技术创新停滞不前,随着LED等新型照明技术的广泛应用,企业产品不能适销对路,市场逐渐萎缩,因生产经营困难而倒闭。
(二)“僵尸企业”的危害
一是造成资源浪费。“僵尸企业”占用大量的资金、土地等宝贵的发展资源,消耗大量的社会财富,却不产生任何经济效益,造成资源的持续沉淀,是经济粗放发展、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据统计,2015年,我市有税收连续零申报的工业企业数258家,占同期税务登记工业企业总数的19 %。其中,仅开发区破产、停产半停产、停建企业达24家,涉及土地1590亩,全市低效闲置用地总量也超过3000亩,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二是引发连带风险。“僵尸企业”背负大量负债,无偿债能力却吸纳大量企业拆借与银行贷款,有的涉及企业联保和民间借贷,如不能及时处置,将会导致银行不良信贷增加,引发企业间债务纠纷和社会稳控问题,进而引发系统性风险。据统计,2014年,我市亏损企业16家,占规上工业企业(263)的6.08%,亏损企业总额达7200万元。2015年,我市亏损企业23家,占规上工业企业(290)的7.93%,亏损企业总额达6230万元,由此引发的银行不良信贷也明显增加,联保企业的生产经营也受到较大影响。三是有损市场公平。“僵尸企业”僵而不死,有的甚至继续盲目扩大生产,行业内的优秀企业就得不到足够的市场份额和市场空间,导致不公平竞争,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使一些表现优秀的企业反而被淘汰出局。四是影响社会稳定。在“僵尸企业”失去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拖欠职工工资、社保资金的情况就会增多,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另外,一些“僵尸企业”为了勉强维持经营,不惜高额成本,大量举借民间借贷,这种“饮鸩止渴”的行为最终把企业送上“绝路”,企业老板最终也不得不选择“跑路”,这些工资拖欠和非法集资问题都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二、“僵尸企业”处置的积极探索
为有效预防“僵尸企业”产生,科学处置已经产生的“僵尸企业”,我市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归纳起来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全面监测超前“防”
坚持“预防为先、防治结合、企业主体、多方联动”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银行三方作用,及时掌握企业风险动态。一是全面监测。成立市防范和处置企业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企业的预警监测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企业风险预警监测情况表。监测内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银行贷款、民间借贷、职工信访等方面共11大项、23小项指标,监测部门涉及金融办、人行、公安局、信访局等22个单位。二是超前研判。市防范和处置企业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根据办公室整理的企业风险预警监测信息或突发应急事件决定启动企业风险防范预案。之后,由市防范和处置企业风险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风险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或开发区为责任主体,负责对风险企业资产、负债、担保等7个方面情况进行摸排评估,并提出书面情况汇报和建议。截止目前,全市共监测摸排各类风险企业近300余家,其中,亏损企业23家,税收连续零申报企业258家,暂停用电容量企业281家。通过全面监测和超前研判,把问题发现在初始阶段,把风险控制在最小程度,有力保障了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标本兼治精准“帮”
政策帮扶搞“大水漫灌”,造成“该死的死不掉、该活的活不好”,是“僵尸企业”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企业帮扶必须搞“精准滴灌”,坚持标本兼治、精准帮扶,重点支持那些有一定发展潜力、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一是帮助企业多方“输血”。如对土地产权明晰且符合“退二进三”政策的,市土地储备中心对“瘦身”土地提前收储;鼓励和引导银行开展“借新还旧、以贷还贷”业务,开展“二次抵押登记”等帮助企业缓解资金方面的燃眉之急、度过难关。近年来,我市成功与省担保集团合作,建立新的政银担保风险分摊机制,在保企业229家,在保余额11.7亿元,并通过“循环贷”、“联保松绑”等方式,积极应对和防范企业金融风险。二是帮助企业增强“造血”。我市大力推进“四换四驱”(通过腾笼换鸟、空间换地、机器换人、网+换新解决企业要素问题,通过创新驱动、上市驱动、物流驱动、品牌驱动解决企业动力问题),构建“1+1+5+X”的政策体系,开展“百企升级”、“百企再升级”行动,帮助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增强“造血”功能,成效非常明显。目前,我市有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12家、高新技术企业65家。构建了“1+7+5+7+X”(“1”指“政府上市”,“7”指总部型上市企业,“5”指在“新三板”挂牌企业,“7”指在“新四板”挂牌企业,“X”指一批上市后备企业)的资本市场体系,初步形成资本市场的“宁国板块”。
(三)互利共赢鼓励“并”
出台了《关于鼓励引导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试行)》,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大企业对中小企业兼并重组;鼓励急需增量资源的高成长性企业对资源闲置企业进行兼并重组;鼓励同行业前列企业强强联合,重组构建大企业大集团;鼓励本土上市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创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对那些有知名品牌、领先技术、先进设备等优质资产资源的“僵尸企业”,也鼓励通过资产重组、产权转让等方式盘活其存量资产。近几年,我市共完成4家破产企业、8家困难企业的兼并重组,盘活存量土地800亩,解决了12家新企业扩大生产的用地问题。如宁国耐火材料公司作为耐磨材料和铸件产业中的一个小企业,也一度经营困难,但在不定形耐火材料方面拥有领先的技术,2008年,与中建材子公司北京瑞泰科技公司兼并重组,成立了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兼并重组后,公司年纳税从2009年的746万元增长到2015年的1800余万元,净增2.5倍,目前已经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建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承担国家861计划项目。
(四)不良信贷迂回“解”
很多“僵尸企业”在破产过程中,会陷入抵押资产无法变现、不良贷款无法偿还的“死局”。对此,我市通过设立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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