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摩托车企业在华追索知识产权的方式,发生6年来的首次变化——由单纯的起诉知识产权侵权转向谋求和解之道。不过,目前尚未形成具体的和解方案。
本田寻求法律之外的途径
《第一财经日报》近日经多方求证了解到,2005年12月6日,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下称“本田”)高层5人秘密抵达重庆,与重庆市相关机构进行了会谈,中方参与机构可能包括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市外经委、市工商局及重庆市摩托车协会等。
一位与会人士称,本田公司方面此次来渝,中心议题是重庆几家摩托车企业与本田公司的产品知识产权纠纷,“从会谈结果看,双方都有意化解矛盾,结束长达6年的纷争。”
虽然会谈双方此次没有形成任何有实质意义的书面材料,但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与会人士透露了一点关键信息:“本田方面表示,希望在法律途径之外谋求解决知识产权分歧,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也表示,今后将加强监管,同时引导企业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意识,走自主创新的道路。”他表示,此次是本田与重庆市有关机构的首轮会晤,因此相关内容不便更多透露,
他认为,从双方会谈的气氛和最终形成的共识来看,持续6年之久的中日摩托车知识产权纠纷有望告一段落。
重庆方面搬出历史寻求谅解
另有与会者透露说:“日本代表称,中国企业即便作为学生,也不能总是把老师研制出来的产品直接照搬啊。重庆方面则认为,日方所提出的重庆摩托车企业应加强自主研发、避免产权纠纷是有道理的,但同时希望日方能谅解重庆摩托车企业的发展状况。”
一位重庆官员说:“日本的汽车、摩托车工业与中国的汽摩工业一样,最早也是从模仿美国产品起步的,经过了若干年后才形成了自主研发体系。中国的摩托车企业,尤其是民营摩托车公司,在起步阶段由于资金等条件的限制,必然需要采取模仿的方式。显然,美国公司并没有对日本的模仿揪住不放,所以日方应当能谅解重庆摩托车企业起步时的状况。”
出现“边打边谈”的模式
不过,会场外的纠纷并未停歇。2005年12月12日,重庆一家媒体称,本田3项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判为无效。该报道说,“经过两年半努力,涉及力帆、宗申的3个专利无效申请,顺利获得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2005年2月25日、8月30日、10月14日,复审委员会分别以6890号、7458号和757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裁定本田的摩托车专利、车把手专利和小型车辆座下方收纳盒的支撑结构专利无效。该委宣布其专利无效的依据均为‘没有新颖性’。”
该报道称,尽管重庆摩托车企业取得了局部胜利,但对于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2005年2月对摩托车专利的无效裁定,本田已上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均保持低调
对于2005年12月初的这次会谈,本田和重庆方面均保持低调。
会谈举行约半个月后,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公司知识产权部丁小姐对本报记者表示,她对会谈不知情。该公司公关部发言人此前在接受重庆一家媒体采访时也作了类似答复。
重庆多个政府部门的相关人员均不愿意提及这次会谈。其中一位参会者先是表示曾经与会,但几天后便表示不曾参加,他表示,这一事件“很敏感,因此不能回答相关问题”。他说,在WTO后过渡期,国外企业对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追索“对全国压力很大”,相关部门已经把知识产权纠纷问题提升到了一个非常的高度。
他说:“首轮谈判之后,大家仅仅达成了一个意向,究竟如何解决这些分歧,还要与重庆的企业进行沟通,并最终促成双方的谅解。”目前,重庆市与本田无合作关系的几大摩托车企业,对此次会谈的情况尚不甚了解。
目前,重庆的嘉陵集团是本田的合作伙伴,与本田有10多年合作历史。重庆建设集团则与日本雅马哈合作。而该市的私营摩托车企业则在发展初期采用了直接仿制或在嘉陵、建设的产品上进行创新的方式推出产品。目前,尽管重庆市大部分摩托车企业已经拥有自主设计能力,日本摩托车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诉讼,多为追索“陈年旧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