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答复:《加大扶持力度,壮大乡镇经济》
来源:政办[2005]156号 最后更新:2005-12-27 09:07:52 作者: 浏览:3388次
关于市政府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
市工商联、李军、徐长春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壮大乡镇经济》的提案收悉。经征求市委组织
部、市人事局、财政局、农委相关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视建立对农村的支持保护体系问题
在注册资金等方面进一步降低门槛,鼓励和支持农民成立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围绕农业五大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点,通过开展对成员生产、加工;储藏、运输、信息、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提高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和带动能力;指导专业合作组织制定产品质量标准及生产技术规程,统一技术服务和注册商标,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帮助专业合作组织开拓市场,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实现产销一体化,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组织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对专业合作组织在申报原产地保护、质量体系建设方面的攻关经费进行适当补助;组织实施农业龙头企业“315”强龙工程。贯彻落实好市委宁发[2005)18号文件精神。
二、关于改革农业科技推广体制问题
按照优化农技推广体系,强化服务职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和完善以市为主体、区域中心站为依托、村级服务组织为基础的农技服务体系。支持民营农业科技研究机构发展,对经省或本市认定的龙头企业建立的研发中心,每个奖励10万元、5万元。继续鼓励农技人员直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三、关于加大对农村公共事业支出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问题
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能源国债项目和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加大农村公路以及“油路进村”工程建设力度,用3年时间全面实现村村通油路的目标;在继续抓好重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小型农田和经济林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对农民兴建的小型水利设施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适当补助。
四、关于乡镇人才队伍建设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乡镇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培训。在乡镇党政人才的培养上,始终将村干部、乡镇干部的培训作为我市干训工作的重点,每年都要举办村干部、乡镇干部培训班,市直有关部门也按系统开展包括乡镇干部在内的业务培训,如妇联干部、团干部、综治干部等等培训班。二是坚持“干部下基层,基层出干部”的用人导向,对于优秀的乡镇党政人才给予提拔重用。在改善乡镇、村干部待遇方面,市委、市政府已将乡镇干部工资交由市财政统一发放,2004年又下发了宁发39号文件,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乡镇干部给予提高职级的待遇, 同时村干部的工资也由市财政设立专户统一发放,并实行了新的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定出台有关人才政策时,对市内的人才,不分乡镇、市直同等享受,乡镇企业家同样纳入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规划,如2004年就组织了乡镇企业家参加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到青岛海尔集团培训。市农委、科技局、林业局等涉农部门也经常性的组织农村科技人才培训,并在着手制定农村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农村科技人才流动同样享受市里制定的政策;在农民培训方面,近年来主要抓了两项工程,一是“阳光”工程,重点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二是“双培双带”先锋工程,重点是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
五、关于加大财政对农村的支持力度,化解乡镇债务问题
在现行两轮乡镇财政体制中,市政府已相继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乡镇给予各方面的激励与倾斜,帮助乡镇化解、控制债务:一是对1999年底乡镇(办事处)结算欠市财政挂帐款894万元采取转移支付增加补助的方式,已于2004年在市乡两级体制结算时予以核销,减轻了乡镇历史债务压力。二是将市财政投放在乡镇的财政周转金债权3200万元划归乡镇所有,由乡镇政府组织清收、留用。一方面减轻了乡镇政府因担保所形成的债务,另一方面将财政周转金清收资金留归乡镇,增加了乡镇可用资金。 三是今年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200万元暂借给乡镇,用于解决2000年体制改革前乡镇欠教师、干部工资中的地方性津补贴。 四是通过统一教师、干部津补贴标准,提高乡镇公用经费标准,增加乡镇专项业务费等方式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乡镇正常运转。五是通过推行“乡财市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督促乡镇量财办事,控制乡镇新增债务。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收入的不断提高,市政府对乡镇、村的转移支付力度一定会不断加大。同时也要求乡镇树立“减债也是政绩”的发展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积极稳妥的采取“加大清欠、盘活资产、债权债务抵冲、压缩支出”等方式消化和控制债务。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政府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