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来源: 最后更新:2005-11-13 20:01:21 作者: 浏览:3262次
根据《宁国市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为了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地评价每个机关单位在履行职责中的整体效能和工作成效,推进全市机关效能政风(行风)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议对象
1、参加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评议的市直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名单附后)。
2、参加行风建设评议的单位(名单附后)。
二、评议内容
(一)机关效能政风建设评议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六个方面:
一一业务工作开展的情况。是否认真履行职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地做好本单位承担的各项业务,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等。
一一制度建设和落实的情况。机关内部日常管理、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认真贯彻落实。
一一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情况。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越权执法、野蛮执法,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执法腐败以及乱罚款等问题等。
一一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的情况。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完整,内容是否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的方式和手段是否科学、直观,便于群众阅知;是否推行听证制度、质询制度;机关办事和决策透明度高不高,是否建立了受理投诉机构,公布投诉电话,是否及时处理投诉问题等。
一一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情况。是否存在服务态度生硬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没有好处不办事、有了好处乱办事等现象,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效率低下等问题。
一一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情况。能否廉洁自律,艰苦奋斗;是否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是否存在虚报浮夸,搞形式主义的现象;机关和窗口行业是否存在对群众合理要求置之不理、久拖不决、刁难设卡以及推诿扯皮、生冷硬顶现象;是否存在耍威风、搞特权、徇私舞弊现象;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行为;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等。
(二)对行风评议的单位,其主要内容有如下六个方面:
1、在服务意识方面: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基层和群众服务,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否从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畅通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解民忧、帮民难、助民需;有无服务意识差、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
2、在办事效率方面:是否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项目和环节,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是否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创建行政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有无工作效率不高、行政不作为、办事能力弱、工作质量差等问题。
3、在创新精神方面:能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坚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否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有无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等问题。
4、在政务公开方面:是否推行政务公开,完善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是否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等作出严格规定并实行全面的政务公开。
5、在依法行政方面:是否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有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等问题。
6、在勤政廉洁方面:是否做到勤政高效,是否兑现服务承诺;是否做到廉洁自律,有无吃拿卡要和弄虚作假等不良风气。
三、评议的方式、方法
(一)评议的方式。采用公开评议、问卷测评两种方式,综合反映群众对评议对象效能政风(行风)建设的总体评价。
1、公开评议:在《今日宁国》上登载评议表,向社会公布评议方式方法;
2、问卷测评: 问卷测评采用无记名的方式,向市四大班子领导,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全市各类企业代表,老干部代表、各民主党派、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发出问卷测评表,综合反映群众对被评议单位的满意度。
(二)测评表的分发与回收
问卷测评表的发放由相关部门负责,通过相关部门回收。评议代表总数为1000名,其中:
一一市四大班子领导(按实际数发放)。由四大办负责发放和回收,收回后统一送市效能办。
一一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50份,共100份)。分别由市人大办和市政协办负责发放和回收,收回后统一送市效能办。
一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120份)。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发放和回收,收回后统一送市效能办。
一一效能监督员(30份)。由市效能办负责发放和回收。
一一全市各类企业代表(300份)。规模以上企业由市工业经济发展局负责;外来投资企业由招商局负责;民营企业由工商联负责;个私企业由市工商局负责,问卷测评表在市效能办监督下由上述四单位发放回收后统一送市效能办。
一一各民主党派和无党人士(20份)。 由市统战部发放和回收,收回后统一送市效能办。
一一老干部代表(20份)。由老干局负责分发和回收,收回后统一送市效能办。
一一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500份)。由市效能办组织有关单位负责分发和回收。
四、评议工作的时间安排
效能行风评议在10月下旬进行,时间控制在一个月内完成。
五、评议分值测算方法
效能评议分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和不了解。评分折算方法:满意100分, 比较满意80分,基本满意60分,不满意40分,不了解算弃权,效能评议以满意度来表示,计算公式为:
效能评议满意度;{(满意票数X100十比较满意票数X 80+基本满意票数X 60+不满意票数X 40)÷[(实际票数总和—“不了解”票数)X100])X100%。
六、评议结果的运用
(一)效能评议得分是年度绩效考评的分值之一,具体计算公式为:
绩效考评的效能评议分;效能评议满意度X基本分
(二)市直单位效能评议满意度达不到60%或不满意率超过30%的,年度绩效考评不能评为优秀单位,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三)驻宁单位效能评议结果以市委办、市政府办的名义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
(四)政风(行风)评议运用效能建设评议结果分开总结表彰。
七、工作要求
1、效能评议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精心组织,狠抓各工作环节的落实。按照规定和要求,组织好各界人士认真填写评议表,尽量减少漏填、错填,提高评议表的回收率,确保评议活动顺利进行;
2、各部门尤其是参评单位,要正确认识开展效能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对待群众的评议意见和评议结果;
3、严格工作纪律。评议要体现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意愿,评议表由干部职工亲自填写,严禁由单位、个人、别人包办代替,严禁串通干部职工、群众根据某单位(个人)的意图填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4、在整个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监督作用, 《今日宁国》、市电视台要大力协助配合,全程跟踪报道公开评议活动;
5、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可结合实际,参照本方案开展所属单位的效能评议,并将开展评议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效能办。
6、本办法由市效能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