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山核桃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信用行为,促进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山核桃的食品安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出台了《森林食品类(山核桃)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试行)。
《示范文本》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规程以及省级地标《宁国山核桃》和我市在申报原产地域保护的管理要求,同时对涉及山核桃食品加工的20余个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制度要求等进行梳理整合而形成的。该文本经提交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通过。
《示范文本》共包括生产经营示范表格和基本规则两大部分,示范表格包括原辅材料的采购、生产加工过程控制、添加剂剂量记录、产品质量检测、职工健康档案、销售记录及客户投诉处理等记录表单,使得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实现可追溯性。基本规则部分共分为企业基础管理、种植管理、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5个环节,共包括13个项目、22个要素、80条项内容和要求,涵盖了从种植源头直至消费食用的全过程。《示范文本》的施行有利于山核桃生产加工企业推行按标生产,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营造安全和放心的山核桃种植、加工、销售、消费环境,确保我市山核桃的品质,提升“中国山核桃之乡”的形象。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将在各试点企业通过贯彻《示范文本》建立生产经营信用档案后,组织进行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
(钟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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