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8日讯 记者刘毅报道:我国正在辽宁省、江苏省、山东日照、河南义马、甘肃武威、贵州贵阳等8个省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在企业、区域和社会三个层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在今天在京召开的中日韩循环经济高层研讨会上说,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循环经济在中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表现出极强的生命力和适应性。总体看来,中国的循环经济建设从解决工业污染和城市污染入手,通过推动清洁生产、建立生态工业园、建设循环经济型社会等多种模式,在企业、区域和社会三个层面进行了循环经济理论的探索和实践的尝试,目前成效显著。我国还加强了对循环经济理念和实践模式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记者在研讨会上了解到,辽宁省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切入点,带动了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经济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江苏省通过发展循环经济,近几年出现了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而单位GDP能耗、物耗有所降低的可喜现象;贵阳市则颁布实施了我国第一部地方性的循环经济法规,通过循环经济立法促进了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
张力军介绍说,中国政府非常重视循环经济的发展。国务院已于近期颁布《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各项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加快循环经济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和相关标准、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建设。
《人民日报》 (2005年09月09日 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