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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2006年起禁止零售九大类药品

来源:新华网 最后更新:2005-08-29 16:16:08 作者: 浏览:1326次

  从2006年1月1日起,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以及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在全国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届时,需要上述药品的患者须前往医疗机构。

    此外,从明年起,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其他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精神病、抗焦虑、抗躁狂、抗抑郁药)、抗病毒药(逆转录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和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在全国范围内须凭处方销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通过严格处方药的管理,规范非处方药的管理,保证公众用药安全。2005年和2006年,要以加强对公众自我药疗存在安全隐患、易造成滥用处方药的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消除群众用药隐患。

    食品药品监管局曝光一批劣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了今年第一季度国家药品质量公告,对药品抽验当中发现的一批劣药进行了曝光。

    被曝光的劣药是: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布洛芬缓释片(生产批号:030908050),不合格项目为“释放度”;吉林省通化天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解郁安神冲剂(生产批号:040201),不合格项目为“粒度”;吉林省大峻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解郁安神冲剂(生产批号:030901/018、031101/10),不合格项目为“粒度”;四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解郁安神颗粒(生产批号:20040103),不合格项目为“溶化性”。

    根据2004年全国药品抽验计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对2003年国家药品质量公告中的不合格药品生产企业相关品种进行了跟踪抽验,对部分药品、生物制品进行了监督抽验。本期药品抽验共涉及92个生产企业的71个品种、221个批次,其中4个生产企业的2个品种、5个批次不合格。生物制品抽验共涉及3个类别,21个品种、128个批次,全部合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对各地依法查处劣药的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检查;同时,他们已要求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本期公告的不合格药品进行跟踪抽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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