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实施办法》出台
来源:http://www.ah.gov.cn 最后更新:2005-08-29 16:09:11 作者: 浏览:1888次
全省近900家银行机构,即日起将分别与10户小企业手拉手“结对子”,对小企业贷款将实行限时服务,10天内必须给出明确答复。这些都是源自8月19日最新“出炉”的《安徽省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实施办法》。出台办法的安徽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解释,此举是为了有效促进和指导省内银行进一步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办法中规定,银行要定向服务,择优选定小企业对象,重点支持有市场发展前景、信誉良好、有还本付息能力、有利于增加就业的小企业。同时,各银行机构以支行为单位,每年至少要新增与10户小企业建立金融业务关系;城市信用社以单一法人为单位、农村信用社以县(市、郊)联社为单位,每年至少要新增与20户小企业建立金融业务关系;且各银行机构和城乡信用社各自结对联系的小企业不得交叉或重复。
限时服务也是银行改善服务内容之一。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各银行机构、城乡信用社要合理确定基层分支机构贷款审批权限,对小企业贷款最多实行两级贷款审批制度。且每笔小企业贷款在同意受理并完成贷前调查后,必须在10日内办结放款;若不能获得批准,也必须在10内给予明确答复。
另外,在加大小企业信贷投入方面,办法中规定各银行机构和城乡信用社当年对小企业贷款投入的增幅应高于当年各类贷款的平均增长幅度。同时银行业协会也将推出小企业贷款客户“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还款情况不好、列入“黑名单”的小企业,各银行要坚决禁止发放新贷款,并及时对其进行业界信用警示通报。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