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旅游业发展,我市组织开展了创建“农家乐”旅游示范户活动。今年4月下旬以来,我市成立了创建“农家乐”旅游示范户领导组,制定了“农家乐”旅游示范户标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宣传发动。通过申报、验收、整改、复核四个阶段的工作,日前,黄宏忠等47户农户被审核批准为“农家乐”旅游示范户并正式挂牌。
“农家乐”既是一项特色旅游项目,又是一项富民工程,主要是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家庭为接待单位,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农民增收。被评选的示范户必须达到以下标准:一是生态环境优美,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及独特的建筑风格;二是住房地处景区(点)内、沿公路两侧,通讯畅通;三是具备标准化的卫生厕所和沐浴设备;四是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五是至少具备1-2间客房及2-4张比较规范的客床。床上用品干净、舒适;六是家庭成员端庄大方,身体健康,无传染病。主要接待人员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服务接待能力和基本素质,与邻居关系和睦;七是厨房卫生条件较好;八是根据季节能提供4种以上地方风味佳肴,2种以上面点小吃;九是房间内备有彩电和其他娱乐设备;十是具备单独饲养畜禽的条件,并做到安全、卫生;十一是具备两种以上可供旅客参与劳作(包括采摘、加工农产品等)的传统农业项目。
为鼓励更多农户参与“农家乐”创建活动,推动“农家乐”旅游项目向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方向发展,我市将对首批挂牌的示范户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对“农家乐”旅游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对不按规定实施和顾客投诉较多的,将予以摘牌。(戴建宏/文胡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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