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自贯彻实施以来,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现行行政许可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7月7日至8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分别对我市公安局、建委、国土局、环保局、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委、质监局、水利局、交通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教体局、物价局等部门实行人大监督和检查。市政府委派了具有行政执法、管理、监督和指导的职能部门的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检查工作。蒋理钢、胡德仁等市领导参加了检查。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单位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基本情况、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主体清理、涉及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许可项目张榜公布和行政许可项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等情况以及有关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其它情况。
检查组在各被检单位认真听取了被检单位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介绍,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提出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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