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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将撤销出现较大质量事故产品的免检资格

来源:中新网 最后更新:2005-06-23 15:15:53 作者: 浏览:1170次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人民日报》专访时表示,如果是较大质量事故或故意行为,质检总局将坚决撤销免检资格,并给予严厉惩处。

  该负责人表示,产品质量百分之百合格是企业不懈努力追求的目标。现实生活中,再好的企业,都做不到产品百分之百不出问题。获得免检资格的企业出现质量问题后,要分清是重大质量事故,还是一般的小问题;是故意作为,还是过失所致。如果是较大质量事故或故意行为,质检总局将坚决撤销免检资格,并给予严厉惩处。

  一年多来,先后有10个涉及国家免检企业的产品被媒体曝光。但经详细调查:有2家产品或企业不在免检范围;有2家企业被抽查的产品是假冒产品;有2家企业所谓的产品质量问题,缺少科学的根据;有2家企业的产品不是生产问题,而是销售中的保管问题;有2家属于举报失实。

  这名负责人说,企业产品要想获得免检资格,必须符合近乎苛刻的条件。获得免检后,绝非“一劳永逸”了,相反它的压力更大了。因为拿到免检资格后,质检系统有更高的动态质量管理要求。比如,企业每年必须有免检产品质量报告;国家质检总局对免检产品进行突袭式的国家监督抽查等。一旦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就会被撤销免检资格等。所以,获得免检资格后,企业的质量管理更加严格了。如在2002、2003年,热轧带肋钢筋、尿素、皮鞋、空调、洗衣机等免检产品,都有因在国家监督抽查中被判定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撤销免检资格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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