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03月18日 星期二
今天是:2025年03月18日 星期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酒类商品批发零售标准7月起实施

来源:新华社北京2日电 最后更新:2005-06-03 08:42:49 作者: 浏览:1045次
记者1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于近日发布了《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两项行业标准,将于7月1日起推荐实施。
  据商务部市场运行司有关人士介绍,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经营管理规范的发布,旨在进一步加强酒类市场管理,实行经营者质量责任制,有效防止假冒伪劣酒品流入市场,提高酒类批发、零售企业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及诚信意识,推进酒类流通现代化。
  据介绍,商务部将组织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酒类经营企业进行考核和验收,指导落实酒类经营规范化工作,促进我国酒类流通健康有序发展。(王宇)(3B15)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Copyright (C)2013 宁国市工商联 主办:宁国市工商联
TEL:0563-4022330 FAX:0563-4022330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人社大厦3楼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163号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217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163号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2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