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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通知要求强化调控 稳定房价

来源:安徽日报 最后更新:2005-06-02 11:12:00 作者: 浏览:969次
日前,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确保住房价格基本稳定。省政府将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地区进行重点监控和督察,对调控措施不落实、住房价格仍然上涨过快的,给予通报批评。

  通知要求,今明两年,全省开工建设普通商品住房40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40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中,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比例应达到60%左右。各地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不得少于有关部门下达的任务。

  通知明确,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原则上应满足下列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具体标准,但向上浮动比率不得超过标准的20%。

  通知还要求,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今年年底前省辖市要实现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各市、县要对本地区房地产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商品房销售环节,严厉打击销售代理过程中的炒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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