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事业单位进人方式实现重大改革
来源:政务信息网 最后更新:2005-06-01 13:02:10 作者: 浏览:2411次
为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近日,我市出台了事业单位新的进人政策,使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从今年六月份起,所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及以收缴规费为主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除特殊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外,新进人员一律实行公开考试考核,方可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对事业单位空缺工勤岗位,优先面向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志愿兵、退伍兵招录。
市编办制定完善了事业单位新的进人程序。一是申报使用编制指标。每年第一季度前,各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向市编办专题申报使用编制计划,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后,下达使用编制指标;二是择优入编聘用。根据使用编制指标,市编办、人事局、监察局会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招考办法,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招考,择优办理入编聘用手续;三是新进人员管理。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管理,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同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依法保护用人单位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聘用合同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向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调解和裁决,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一个月内向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