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调整水利工程供工业及城镇生活用水价格
来源:中安网 最后更新:2005-05-31 09:54:11 作者: 浏览:1407次
近日,省物价局和省水利厅联合下发通知,调整省直属和跨市水利工程供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水价标准,工业消耗水由原来的0.1元/米3提高到0.15元/米3,城镇生活用水由原来的0.08元/米3提高到0.13元/米3。新标准将于2005年7月1日正式执行。
近年来,安徽省一直存在水利工程供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价格水费标准偏低的现状,不利于有效节约水资源。近两年,省水利厅为调整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价格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制定了水利工程供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水价调整实施工作计划,拟订了成本调查测算提纲,并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合肥市、滁州市和淠史杭管理总局进行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成本测算。并邀请安徽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对调研结果进行了审核,召开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价格测算成果评审会,成本测算成果通过了有关专家的论证。此外,省水利厅还联合省物价局等部门成立调研组赴外省考察调研,通过调研,掌握了兄弟省厅的城镇及生活用水价格水平和管理情况,取得了物价部门对调价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调价工作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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