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一大批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被依法征用,特别是在城市和交通干线两侧的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生产生活资料。虽然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民获得了一定数额的补偿,但是对于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由于缺乏就业手段,他们在失去土地的同时,也就失去了生存的保障。为此,宁国市相继出台了《宁国市城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1、在失地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失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照“三个一点”,即“个人出一点,集体拿一点,政府财政补一点”的办法,筹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2、推行建设用地预留和拆迁统一安置制度,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改善农民居住条件。3、改革现行农民拆迁安置办法,在统一集中安置的基础上,鼓励农民集中公寓式安置。4、由劳动保障部门有针对性的对失地农民进行技能培训,加大失地农民就业指导培训力度,增强失地农民就业能力。5、制定失地农民就业的文件,从工商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当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优惠政策,鼓励失地农民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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