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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行业洗牌指日将至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最后更新:2005-02-22 08:58:39 作者:陈亮王维波 浏览:1165次
核准制实施细则出台
  业内期盼已久的手机核准制实施细则终于出台。
  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投资项目核准的若干规定》,对项目申请报告列出了9项核准条件。“若干规定”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专业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具备3年以上经营历史,并且申请移动通信系统投资项目的项目申报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申请移动通信终端投资项目的项目申报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此外,申请移动通信终端投资项目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研发中心,具有完善的
  开发平台和研究环境,具备完整的整机、单元电路硬件设计能力,基于芯片组和协议栈的软件开发能力,结构外观设计能力。
  核准制走向前台
  1999年1月,由信息产业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实施,其中规定:手机制造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外资或合资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并保证一定比例的出口;外资或合资企业若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必须全部出口。
  这一政策的初衷是保护国内正处于幼稚状态的手机产业。实践证明,牌照制度对国产手机成长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培养了一批优势国内企业,使国内企业的市场份额迅速上升。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审批制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迄今为止信息产业部共向37家公司颁发了49张牌照,其中30张GSM手机牌照和19张CDM A手机牌照。而国内生产手机的厂商有一百多家。这表明,大多数企业被限制在行业门槛之外。没有获得牌照的企业只有通过兼并、合资的方式进入手机业,一般要付出不菲的租借费,甚至部分拥有牌照的企业干脆利用牌照寻租,赚取丰厚利润。这样不仅影响市场公平,也影响了市场效率。据有关材料显示,国内37家拥有牌照的企业中,自己进行生产、推广和服务的只有十几家,而有的厂商甚至没有一条自己的生产线,靠贴牌一年就能获得上千万元甚至更多的利润。
  2004年年底,审批制终于退出了舞台。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手机制造将由审批制转变为核准制。而日前实施细则出台,核准制的启动将由此开始。
  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事实上,不少大型企业对手机制造觊觎已久,但一直苦于没有“准生证”。在国家宣布将手机制造转变为核准制之后,这些企业纷纷正式宣布将进入手机行业。这其中以创维、四川长虹、奥克斯等家电企业和UT斯达康、华为、中兴通讯等电信设备商最具代表性。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核准条件对于这些迫切希望进入手机制造的企业而言,门槛并不算高。而这些企业一旦正式“参战”,将令2005年的手机大战更加惨烈。
  目前,TCL通讯、康佳集团、夏新电子、波导股份等几大公司把持着国产手机第一梯队的位置。但在2004年,不少企业已经面临极大的困境,例如中科健资金链出现断裂、波导股份存货巨额攀升,“易美事件”拖累南京熊猫。业内专家预测,随着行业大门的敞开,现有格局还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22B2)
  链接
  发改委规范移动通信投资项目核准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21日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颁布了《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投资项目核准的若干规定》,确定了核准的范围、程序、条件等,依法完善了有关政策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移动通信产品投资项目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若干规定》从严格控制数量到有条件准入,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明确了核准的公开、透明和时效等方面要求。
  这位负责人指出,此举针对当前国内手机产业供大于求、投资风险增大的状况,加强宏观调控,防止过度扩张,引导产业有序发展,不断提高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和质量,保持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
  《若干规定》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专业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具备三年以上经营历史,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够建立有效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申请移动通信系统投资项目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申请移动通信终端投资项目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并应建立研发中心,具有完善的开发平台和研究环境。(22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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