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商务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根据《办法》,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商业特许经营行为除在程序上有特别规定外,其设立条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信息披露、广告宣传等均与内资企业保持一致。这标志着中国“特许经营”商业模式向外资全面开放。业内人士认为,伴随着特许经营管理法规在今年五六月份的正式出台,我国特许经营市场将开始步入成熟竞争期。 内外资特许商公平竞争 依据WTO原则,中国将在加入WTO后三年内对特许经营取消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限制。就此,商务部于去年年底正式颁布《办法》,对商业领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进行规范。 据中国连锁协会会长郭戈介绍,此前,我国有关商业特许经营的规定主要是1997年原国内贸易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既没有禁止也没允许外资进行特许加盟,相关法律的不明确导致海外企业格外谨慎。而在新《办法》中,内外资特许经营商将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 全国特许经营体系近两千 作为一种可以迅速扩张规模的商业模式,特许经营在中国始于20世纪90年代,近年来发展迅猛。目前,全国特许经营体系的数量已超过1900个,并以每年约49%的速度递增。目前我国已有特许加盟店近8.2万个,涉及超级市场、便利店、家电专业店、服装专卖店、药店、书店、洗衣店、彩扩店等近60个行业及业态。但由于立法和监管的缺位,特许经营在国内发展的道路并不顺畅,有关特许经营的负面报道频频曝光,这一商业模式由商家的“馅饼”一度成为加盟者和消费者的“陷阱”,备受争议。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指出,相对于1997年原国内贸易部颁发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此次新办法的出台对特许人开展特许经营的资格做了更加明确的所谓“2+1”的规定,也就是“两个直营店和一年以上经营业绩”,从而避免经营风险。此外,新办法还对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进行了规范,并对特许双方信息披露内容、程序和责任、广告宣传的真实性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但问题的根本还在于国内特许经营市场本身没有发展成熟,一些商家不重视品牌建设,急于发展加盟圈钱。我国的特许经营市场还处在起步阶段,距离国际水平仍有很大差距。”裴亮说。 港个体特许商不再受限 值得注意的是,在CEPA第二轮开放中不被允许的香港个体特许经营商也将借此次新《办法》实施之机进入内地市场。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近日颁布的《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港澳居民在沪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主管部门审批,他们可以申请登记经营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但不包括特许经营。而在新《办法》中明确表示,“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行为的任何企业。” 根据香港贸发局资料到2002年7月为止,香港的特许经营企业已达106家总店数超过2400间。其中一直未启动特许模式的国际便利行业巨头7-11的便利店已遍布北京、广州、深圳7-11(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牛岛章曾经公开表示,尽管该公司最初在进入中国的时候并未考虑特许加盟,但“《办法》的出台,为外资特许经营提供了平等竞争的舞台。7-11将借助30多年的特许经营历史,在2005年有更大发展。” 本报综合报道 名词解释 特许经营 是一种现代流通方式,指特许当事人双方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 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巨头动作 麦当劳、肯德基摩拳擦掌特许经营 被跨国连锁巨头认为是连锁经营者实施低成本扩张的最佳方式。 在全球3万多家麦当劳门店中,68%都是特许经营。而在美国,特许经营门店的比例更是达到86%。“麦当劳本来就是一个利用特许经营模式很有经验的企业。”麦当劳中国发展公司高级副总裁朱源和说,“从2004年起,在中国天津开始特许经营试点,目前已经有1000多家申请者要成为我们的特许经营商,我们在中国启动特许经营的时机已经成熟。” 按照麦当劳的加盟要求,申请加盟者需要拥有250万元至320万元资金,接受为期1年的培训。而肯德基则实施“不从零开始经营”的特许经营模式,遵循“将一个经营成熟的餐厅直接交给加盟者”,对于加盟申请者的开价达到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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