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务部
1.现行纺织品被动配额将全部取消
(2004年12月29日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04年第103号)
2.《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
(2004年12月17日 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商合发〔2004〕645号)
3.《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则》
(2004年12月17日 商务部公告 2004年第92号)
4.《2005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2004年12月10日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04年第78号)
5.《2005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2004年12月10日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04年第72号)
6.原对我纺织品出口设限国将取消对我配额限制
(2004年12月3日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04年第82号)
7.《拍卖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2日 商务部令 2004年第24号)
8.《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12月2日 商务部令 2004年第23号)
9.对《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三批)的调整
(2004年11月24日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环保总局公告 2004年第73号)
10.《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第三批)
(2004年11月22日 商务部公告 2004年第66号)
11.关于加强对轻(重)烧镁出口管理的有关公告
(2004年11月10日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 2004年第70号)
12.《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11月8日 商务部令 2004年第19号)
13.取消蚕丝类商品出口核定公司经营管理,取消坯绸和部分蚕丝类商品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2004年11月1日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04年第64号)
14.《贸易壁垒调查规则》
(2004年10月28日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电石行业准入条件》、《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焦化行业准入条件》
(2004年12月16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04年第76号)
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04年11月30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令 第24号)
3.《农药生产管理办法》
(2004年10月11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3号)
(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2004年12月23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0号)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暂行办法》
(2004年11月24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商标字[2004] 192号)
(五)财政部
1.取消电解铝铁合金等商品出口退税
(2004年12月22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4] 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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