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免检路已到头了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最后更新:2005-10-09 10:31:39 作者:苏子川 浏览:1527次
日前,卫生部通报了今年食用植物油国家卫生监督抽查情况,在抽检的574份植物油中,卫生不达标的有52份,不合格率为9.1%。“金龙鱼”、“福临门”、“金象”这些著名的植物油品牌都上了卫生部通报的黑名单。据悉,这些产品酸价指标超标,可能危及公众的身体健康。许多地方的卫生监督所的监督人员已经开始对辖区内各商场进行逐桶查对,防止“问题油”混入市场。而一些相关企业也宣布收回市场上的“问题油”。
———《京华时报》
此次食用油事件引起公众的极大震惊,不仅是因为金龙鱼、福临门这类著名品牌也“出事了”,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早在2002年,这些食用油的生产企业就被列入了国家免检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现在,“国家免检产品”却在“抽检”中不合格。这记响亮的耳光,打在那些著名品牌的脸上,同样也应该让相关质检部门尴尬不已。“免检”产品同样存在“风险”。特别在像植物油这类食品行业,不合格产品必将影响人们的营养和健康,甚至会直接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
可见,反思食品“免检”制度,很有必要。本来,对于企业来说,每一年的年检,都是下一年能否顺利经营的一道“门槛”。之所以给予一些企业免检待遇,是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政府扶持企业发展的一种手段,相关管理部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达到某种质量标准,给予的一种嘉奖。但是,现实中,一些企业获得了“免检”荣誉后,一劳永逸,就躺在功劳簿上,放松了对企业产品质量的要求,结果造成了“免检”产品不合格的现象。
尽管我国当前还未取消“免检”制度,但是,现在“免检产品”存在不合格现象,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这说明,对那些“免检”产品,我们在生产的准入方面的“口子”放得较宽,免除了他们参加质量年检之类的程序。但是,当在“抽检”中查出这些产品不合格以后,相关部门应该行动起来,加大惩罚力度,该做什么处罚,绝不手软。特别是对一些企业,是不是应该及时收回那块“免检牌”呢?
我觉得,当前我国已经实施了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这些制度有利于形成一道保障食品安全的壁垒。毕竟,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从原料开始,以销售为终端,前原料后物流,通过食品工业整个市场的运行,从各个环节保障食品安全。而把食品生产行业仍然纳入在“免检”行业中,这种旧的行政干预市场的做法,也应该考虑淘汰了。(6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