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后三年将继续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
来源:政务信息网 最后更新:2005-10-07 10:13:20 作者: 浏览:1199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农村力量,培养和选拔优秀人才,我市将于2005年至2007年继续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
在今后3年中,我市将每年选拔6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锻炼。被选拔上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到农村基层锻炼的时间为3年。锻炼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录用到乡镇机关工作。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的毕业生在锻炼期间,其档案、户口、工资由市人事局进行管理,享受当地国家行政机关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