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正在起草,食品生产企业的加工过程将有据可查。目前,已经起草完成的有《小麦粉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婴幼儿奶粉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和《猪肉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年底前将在部分试点企业推广试行。
据悉,今年7月起,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肉类行业协会和儿童食品专业学会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草拟了小麦粉、猪肉、婴幼儿奶粉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文本涵盖了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和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要求企业对上述环节的制度执行情况做出全面、客观、详实的记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惠鲁生表示,制订示范文本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梳理整合,使之条理化、系统化,以便企业操作,其中各项要求均为基本要求,都是企业应该做到而且完全可以做到的。这些原始记录将成为有关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的基础,并为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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