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国清
山东省是农用三轮汽车大省,其产能占了全国的近八成。随着五六月份相关交通法和新的产业政策的实施,以该省著名品牌时风、巨力、五征等生产企业为代表的农用车行业遭受重创———
10月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三轮农用车免征购置税的“救市政策”并没能让遭受重创的农用车行业振作起来,山东不少企业仍然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此前,尽管也有一部分企业转产自救,但业内人士认为,扭转危局的关键还在于相关政策的扶持。
农用车遭遇寒冬
山东省是全国最大的农用车生产基地,年产农用三轮车约占到全国的8成。据山东省机械工业办公室统计,2003年山东省农用车总产量为202万辆,占全行业的30.66%,其中农用三轮车占到全行业的74.73%。
然而自5月1日开始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来,以时风、巨力、福田等为代表的农用车生产企业的产销量的下降幅度高达60%以上,山东省6家主要农用车生产企业一个月的产销竟不及去年时风集团的单月产销量。四五月份本应是农用车的销售旺季,但这些企业的实际产量均不足生产能力的1/4。
随着新法的实施,农用车的管理从农机部门转到了公安部门,一直存在争议的农用车也终于有了名份,对农用三轮车按照“三轮汽车”进行管理,而对四轮农用车则按照“低速载货车”的标准。有了汽车名份,购车成本也随之上升。按照从前农机部门的标准,在北京、河北上一个牌照仅收145元,南方部分地区收费在80元—120元之间,这其中还包括牌照安装、喷号和检测尾气等项目服务费。但按照现行的机动车管理办法,仅牌照费和驾驶证就需要缴纳480元,部分省份更是高达520元;其次,车辆还必须投第三者责任险,河南、湖北、河北等省的农民购买一台农用车需要缴纳的保险费少则900元,多则1750元。此外,购车还要增加10%的购置税。这样一算下来,购车成本就要增加2000-3000元。农用车销售因此一落千丈,整个行业遭遇寒冬。
政策限制难转产
虽然,部分农用车企业图谋转产自救,但随着6月1日国家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实施,农用车生产企业转产汽车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据业内人士透露,在山东,除诸城汽车厂等寥寥几家农用车企业列入汽车生产目录外,其它都是无牌照生产者,在2006年“大限”来临之前,这些企业能否找到出路还仍未知。
尽管9月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决定,从10月1日起对三轮农用车免征购置税。然而,这一利好消息却并没有让三轮农用车生产企业和用户看到希望。其原因在于:现在所谓的免征,只不过是免去了原本就不需要交的费用。在今年5月1日之前,三轮农用车由农业部农机部门代管时并不需要交购置税。其次,文件所指的三轮农用车为柴油发电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7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这个标准事实上是一个早已经过时的标准,现行标准是随着三轮农用车行业的发展经过多次修改后的。
农用车还得姓农
日前,一些企业开始转产自救,但业内人士却对农用车企业的转产表示担忧。工程机械、农用机械、轻卡和电动车等无一不是热门行业,投资较大,他们担心这些企业的介入会加剧部分行业的过度竞争。据统计,目前全国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就有464家。虽然有些企业在经过生产线改造后,确实有生产轻卡等车种的能力,但还必须面对农民的消费力问题。
农用车虽然获得了“汽车”名分,并且享受汽车的“收费”待遇,但在挂牌和运输方面仍然“土”味十足。以低速载重货车(即“四轮农用车”)为例,新的汽车产业政策公布后,并入“低速汽车管理”,但挂牌仍延续原来的“黄牌”,原则上不允许在三级以上县级公路行驶,许多地区还限制其进入城区,无形中降低了其使用价值,富裕起来的农民转而购买轻卡等产品,而中低收入的农民则只能观望等待。
时风集团董事长刘义发等业内人士认为,农用车产品和汽车产品针对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消费群体,作为主要劳动工具使用的农用车,运输时也主要在农村公路上行驶,因此相关税费理应区别对待,不应采用和一般汽车相同的标准。他建议主管部门考虑:第一,牌照收费是否仍按原标准执行,建议车辆购置税仍按农机产品对待,暂不征收;第二,运输农用车的大车是否可作为专用车特批,仍按原来确定的双排运输,降低农用车运输成本,一句话,农用车还得姓“农”!
(2004年11月05日 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