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项新规今起施行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最后更新:2004-11-01 13:28:10 作者:史晓芳 浏览:1173次
从11月1日起,有8项新的法律法规开始施行。它们分别是:
人保调整车辆保险费率:低风险客户将成为此次产品改造的最终受益者。在家庭自用车和营业用车方面,将引入绝对免赔制度,免赔额为500元。多年不发生事故的,费率的优惠最高为50%。经常发生事故的,费率上调最高为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
实施细则》:是对违反海关法行为的调查和海关行政处罚的决定、执行等程序性规定,同时对走私行为及处罚幅度的规定更加具体。
房产中介不能索取合同外酬金:当需要房产中介人员上门服务时,可要求出示相应证件,同时规定从业人员在服务中不能索要或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如家具押金、看房费等。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在收费公路建设和收费站的设置、收费公路权益的转让、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调解案件的适用范围、参与调解的人员以及调解协议的生效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相对集中了进口肉类产品的检疫管理的权力,将进境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管理和入境口岸查验设施建设的规划工作,统一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
针织保暖内衣新标准规定:无论使用何种保暖材料,其成品外包装上均须标示“保暖率”及“单位克重保暖率”,今后凡标称“保暖内衣”的产品,保暖率不得低于30%。
《兽药管理条例》:对兽药的研制、安全监测及兽药的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及对各种假冒伪劣兽药、违禁兽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了补充和完善,新增了对兽药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原则。(1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