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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农用车优惠政策缘何难产?

来源:中小企业信息网 最后更新:2004-10-09 11:25:53 作者: 浏览:1418次

    9月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财税[2004]66号)决定,从10月1日起对三轮农用车免征购置税。然而,这一利好消息却让期盼已久的三轮农用车生产企业和用户大失所望。

    据记者了解,生产企业和用户失望的原因在于:首先,在今年5月1日之前,三轮农用车由农业部农机部门代管时并不需要交购置税,因此,现在所谓的免征,只不过是免去了原本就不需要交的费用,体现不了文件中所谓的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本意。其次,文件所指的三轮农用车为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这个标准事实上是一个早已经过时的标准,而且现在符合这个标准的三轮农用车的产销量占总产销量的比例不到5%。

    据知情人士透露,对于三轮农用车范围的定义是国家税务总局沿用了三轮农用车最早的行业标准,而这个标准随着三轮农用车行业的发展已修改过多次。对此,农用车行业协会在以上文件下发之后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交了相关说明报告,但国家税务总局什么时候以及能否做出相应的更改尚不得而知。

    税费过重引发市场动荡

    从今年5月1日起新的《交通道路安全法》(以下简称新交法)实施后,三轮农用车归口公安部门统一管理,三轮农用车被改称为三轮汽车,并视同汽车管理,从而导致用户的税费负担大幅上升,整个三轮农用车行业产销一度大幅下滑,不少生产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三轮农用车目前已经成为广大农村用户不可或缺的生产工具,而且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产业体系,目前年产销量维持在200余万辆左右。在新交法实施前后,业内人士及行业协会一再呼吁国家有关部门不能将三轮农用车视同汽车进行管理和收费,而应进一步规范和减轻三轮农用车用户的相关税费负担,这一观点也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领导的肯定。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尽管三轮农用车的优惠政策迟迟没有出台,但业内企业及用户仍然抱有极大的希望,农用三轮车的市场销售在近两个月也有了大幅的回升。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三轮农用车产销回升并不能说明三轮农用车行业不需要优惠政策,而是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三轮农用车在广大农村有着巨大的需求。有关生产企业证实,由于三轮农用车的税费过高,现在绝大部分新购车的用户并不急于去登记注册,而是采取观望等待的办法。

    生产企业担心,如果三轮农用车的相关优惠政策最终不能兑现,眼下市场的回升很可能只是暂时的现象,那样三轮农用车生产企业将面临真正的灭顶之灾。

    优惠政策何以迟迟未出

    在国家一再强调重视农业,减轻农民负担的大环境下,缘何三轮农用车的税费负担过重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呢?

    有关专家认为,从新近出台的免征三轮农用车购置税文件可以看出,有关部门在出台文件之前,对所涉及的问题和行业缺乏必要的调查研究以及认真负责的精神。这在表面上反映的只是行政部门行政能力和行政效率低下的老问题,但三轮农用车相关优惠政策难产,从实质上看,还是部门利益在作怪,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相关管理费用直接影响监管部门的利益,但必须要充分考虑用户的承受能力。三轮农用车归口公安部门统一管理后,一辆价值几千元的三轮农用车的税费负担一下增加了2000~3000元,这显然与目前农民的实际收入不相称。

    据了解,农民购置三轮农用车多用于田间及乡村道路的短途非经营性运输,即使在原来税费较低的情况下,亦有不少用户采取不上牌照的办法逃避相关税费。业内人士认为,现在相关税费大幅增加无疑将使三轮农用车的“黑车黑驾”现象进一步蔓延,这既不利于三轮农用车的安全运营,也有违公安部门收回管理权以加强对农用车辆监管的初衷。很显然,“黑车黑驾”比例的大幅上升,还将直接降低管理部门的收费总量,增加监管成本。因此,只有切实落实三轮农用车的优惠政策,方能造就生产企业、用户和管理部门的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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