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保障厅发布2004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来源:http://www.ah.gov.cn 最后更新:2004-08-30 10:43:59 作者: 浏览:1787次
为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幅度,加强对社会平均工资和行业、企业之间工资分配关系的调节,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期发布了2004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具体为:
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上年增长的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8%,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预警线,一般不应超过;职工货币平均工资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04年职工人均工资增长一般应控制在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以内。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省城镇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省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各地,加强对各类企业工资工作的指导,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引导企业合理增长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要求各类企业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求,在生产发展,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安排确定本年度企业工资总额和职工工资水平,并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