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监会官员答疑保险外汇资金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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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18日出台后,不少媒体认为保险资金国内直接入市已成离弦之箭,有些公众误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等同于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赴海外投资资格认定制度)。19日沪深股市出现大跌,市场上也有矛头将股指下跌归因于此次允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 对此,日前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负责人曾于瑾在北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提及保险外汇资金出海是否意味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已是箭在弦上时,曾于瑾表示,其实关于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问题,国务院九条意见已经十分明确 了。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国内股票市场的技术准备已经基本完成,目前正进行有关法律层面的准备与操作,中国保监会正与有关监管机构协同推动此事。 并非Q D II前奏 而对于此办法此时出台,是否意味着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作已经成为QDII计划的内容之一,或者是QDII的前奏呢? 曾于瑾对此并不认同。他说,QDII对应的是QFII,它的最大特征是集合投资,该投资如果对应QFII的话,是指集合国内人民币的基金在兑换成外汇之后,再投向国外的资本市场。而我们现在所说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中的保险外汇资金全部都是自有外汇资金,不存在人民币和外汇兑换的问题,更不存在向社会公墓资金的问题,也就不存在集合投资的问题,因此,不能把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简单地理解为QDII,它与QDII没有必然的关联。 不累及A股市场 而对于市场上将股指下跌归因于允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的这种说法,曾于瑾表示,截至2004年6月底,保险业共有外汇资金97.75亿美元。其主要来源:一是外资、合资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和外汇运营资金;二是中资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中吸收的外资股份;三是外币保险业务积累的外汇资产;四是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平安海外上市募集的资金,这部分资金大量是外汇的资本金。而在资本项目下,人民币资金和外汇资金是不可兑换的,这是不同的两类资金,允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对国内股市的人民币资金没有影响,不涉及从国内股票市场上抽走资金的问题,因此也就不会累及国内A股市场。 相反,允许保险外汇资金投资境外,将使得保险外资外汇资金运用风险得到分散,这样还可以学习借鉴国外资本市场成熟先进的投资理念,随着保险公司逐步积累境外投资经验,反倒可为以后投资境内股票市场确保安全性和收益性。所以这对将来保险资金直接进入国内A股市场是非常有利的。 描绘出海航向 尽管该办法为保险公司可否投资“金融衍生工具”的争议划上了句号,而将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可投资的主要品种明确规定为债券。但是该办法第九条第五项规定,保险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可以投资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其他投资品种和工具。这是否为保险外汇资金将来投资金融衍生工具以及直接投资海外股票市场打下伏笔呢?是否为保险外汇资金出海指明了航向呢? 曾于瑾对此表示,至于保险外汇资金将来是否会直接投资国外的股票市场,我们目前还没有研究。但是考虑到保险资金运用逐渐成熟之后,我们会考虑到增加运用一些新的投资工具,比如说,为了对冲买债券的风险,我们会考虑金融衍生产品。曾于瑾进一步指出,在金融市场交易过程当中,会出现很多很大的交易性风险,现在国外有很多都是采用金融衍生产品来对冲这种交易风险,但是金融衍生产品本身也有风险,如果本身不加以控制的话,那不但达不到对冲的目的,而且还有可能把自身的风险积聚、放大。我们对衍生产品工具的研究目前是非常慎重的,很多国际的知名的管理机构正在帮助我们对这些产品进行研究。 明确资金额度 截至2004年6月底,保险业共有外汇资金97.75亿美元。但这是否意味着近百亿美元的保险外汇资金可以全部出海了呢? 对此,曾于瑾表示近百亿保险外汇资金中可以用于投资境外的部分,可能只有不到60亿美元。 他说,该办法第六条规定,保险公司从事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应当具有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上年末外汇资金不低于1500万美元或者其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符合这些条件的保险公司只有10家左右,持有外汇资金大约在75亿美元左右。而根据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的可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上年末外汇资金余额的80%。这样其投资总额上限也就只有不到60亿美元,而不是市场上传的近80亿美元。 (23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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