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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

来源: 最后更新:2011-09-26 08:37:10 作者: 浏览:1982次
    2011年9月22日上午, 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泰中小企业博览会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隆重开幕。会上工信部推出《“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以下为“十二五”期间中小企业主要任务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中小企业成长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新时期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赋予了新的内涵。努力提高中小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是“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的中心任务。

  一、进一步增强创业创新活力和吸纳就业能力

  坚持把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作为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鼓励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力争“十二五”期间中小企业数量持续增加,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坚持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大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力度,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

  切实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各种有形和无形的障碍,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等领域,拓展企业发展空间;鼓励创办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落实并加快完善鼓励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改善行政管理,加强创业服务,通过创业带动就业。

  二、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主攻方向,力争到“十二五”末取得重大进展。

  优化产业分布结构。引导中小企业进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软件和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以及家政、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的发展;鼓励中小企业进入服务外包、游戏动漫、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总部经济等新兴领域,拓展发展空间。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引导东部中小企业向中西部有序转移,加快中西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优化企业规模结构。支持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做强做大,成为主业突出、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具有规模效益、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成为大企业或龙头企业协作配套产业链中的骨干企业。鼓励中小企业适应个性化、多样化市场需求,成为一定区域和细分市场的“小巨人”企业。

  优化企业产品结构。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名牌产品的数量和比重,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培育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名牌产品,保护老字号等传统品牌,加大驰(著)名商标培育扶持力度。提升产品质量,扶持优质产品,加强质量安全保障。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环保、土地、产业政策等手段,加快淘汰中小企业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节约资源和能源。

  三、进一步提高“专精特新”和产业集群发展水平

  坚持把走“专精特新”之路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途径,把集聚发展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着力点,建立起企业间紧密的分工协作关系,努力形成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竞相发展的新格局。

  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积极推动以上下游企业分工协作、品牌企业为主导、专业市场为导向的产业集群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坚持市场导向,突出地区优势和特色,发展专业化产业集群。适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探索多种类型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加强产业集群环境建设,改善产业集聚条件。

  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提高生产工艺、产品和服务、市场专业化水平,成为产业链中某个环节的强者。培育为大企业和龙头企业配套的生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的骨干型中小企业。鼓励为大企业配套,加强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培育一批“配套专家”。

  支持中小企业精细化发展,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精细管理,生产精良的产品,提供精致服务。用高、精、尖产品和服务赢得市场。鼓励中小企业走差异化成长道路,赢得市场竞争优势。

  支持中小企业特色化发展,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从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出发,在“特”字上做文章,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形成自己的特色产品、特色服务等。

  支持中小企业新颖化发展,通过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功能创新,实现产品和服务创新,以“新”取胜,提高核心竞争力。
  
  四、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坚持把完善治理结构、推进管理创新、提升企业整体素质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基础,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建立较为完善、易于实施、行之有效的中小企业科学管理制度;形成一大批战略管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节能环保意识、诚信意识强,质量管理、品牌管理、安全管理、营销管理水平高,财务管理规范,治理结构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完善中小企业治理结构,推动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开放股权,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加强中小企业基础管理,强化战略、财务、营销、品牌、质量、风险、安全和节能管理,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推动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的因素,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企业经营者和职工队伍。加强环境保护,搞好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五、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坚持把完善服务体系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保障,力争到“十二五”末中小企业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

  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和优化配置服务资源,推动形成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核心,以行业协会(商会)和专业服务机构等为依托,各层级服务机构纵向贯通、各类服务机构横向协同、各类服务资源开放共享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专栏1】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培育服务主体  大力培育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挥其核心作用,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积极性,鼓励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

2 构建服务平台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集聚服务资源、集成服务手段、互补服务功能、减少重复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及时便捷服务

增强服务功能  增强创业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功能融资服务功能、管理咨询服务功能、信息服务功能人才培养功能市场开拓服务功能。

健全服务机制  加强服务机构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建立服务协同机制,实现服务资源共享。加快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一体化建设,形成虚拟服务系统与实体服务资源的协同服务。建立监督和评价机制,推动服务机构的规范发展

提高服务质量  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基本规范提升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能力

优化服务布局  兼顾企业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打造国家以满足区域共性需求为重点、地方以服务区域特色经济为重点的服务格局。

  
                第四章  关键工程和行动计划

  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

  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为主导,引导带动信息、融资、担保、技术、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管理咨询、对外合作等专业服务,促进服务领域和对中小企业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制定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提升服务体系建设水平。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基础上,认定和培育一批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加强示范平台管理,发挥示范效应。支持建立和完善400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培育500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带动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

  实施“十二五”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投资,在具备条件的省级地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为枢纽,以主要城市和重点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为“窗口”,通过在线服务、呼叫服务等便捷服务通道,开放式服务大厅、虚拟服务与实体服务协同,专业服务队伍支撑,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到、用得起、有保证的服务。到“十二五”末,80%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基本形成信息畅通、功能完善、服务协同、资源共享、供需对接便捷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二、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计划

  支持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支持中小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以及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技术升级,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提高生产效率,提高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水平。推动落实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完善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政策,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不断提高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比重。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军民两用技术开发和产业化。

  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普及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开展专题培训,为中小企业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开展专利辅导、专利代理、专利预警以及专利服务中小企业活动,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支持建立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集聚区以及轻工、纺织、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等行业,重点支持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技术推广、节能减排、再循环和安全生产等技术服务。加强中小企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为加快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支撑。

  促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专校院、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进行联合创新。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开放研发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和技术服务。畅通产学研交流合作渠道,促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研发成果产业化;建立产学研联盟、合作基地,加快产业技术升级。

  加强质量和标准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承诺活动,建立质量诚信体系,提高质量诚信自律水平。加强中小企业品牌建设指导,为中小企业提升品牌价值提供技术支撑。推动中小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

  遵照“政府倡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原则,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加快信息技术在中小企业核心业务环节的普及推广和深化应用,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提高中小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强分类指导,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实施资源计划管理(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以及物流配送信息化;开展生产装备数字化改造,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和智能化,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普及推广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信息系统一体化,提升管理和决策水平。支持和指导中小企业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和促进企业信息化应用。推进产业集群“两化”融合工作。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鼓励信息化供应商和服务商运用软件即服务(SaaS)、云计算等技术,开发适合中小企业应用的信息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建设面向区域、行业中小企业的研发、管理、电子商务、电子签名与认证、信用融资等信息化应用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生产过程、经营管理、市场开拓、人才培养、筹资融资提供支撑。培育示范企业,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绩效评估,宣传推广典型企业的经验。

  完善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统一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络名称、域名和标识,逐步形成国家、省、市三级信息网络体系。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创新信息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与质量,扩大服务广度和深度,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整合和带动更多优质服务资源参与中小企业信息服务。鼓励行业网站发展。

  四、创办小企业计划

  按照“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的工作方针,不断改善创业环境、培育创业主体、强化创业服务、建设创业基地,促进新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创立和发展,扩大就业。

  培育创业主体。加强创业宣传和创业教育,激发创业热情。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发展。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等准入条件,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鼓励创业者和初创办的小企业进入创业园区集聚发展。

  强化创业培训。以提高创业者素质和创业能力为重点,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帮助他们了解创业环境,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掌握企业经营和管理必备知识,掌握申办各类经济组织的方法,增强创业能力。采取知识讲座、案例教学、经验交流、实际演练等多种培训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创业培训的质量和实际效果。

  深化创业服务。依托现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完善各类创业服务机构,提供创业信息、创业咨询、创业指导与策划,以及登记注册、会计(税务)、劳保、外贸、法律等代理服务。鼓励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深入“园区(基地)、社区、校区”开展服务,及时、有效地解决创业者和初创企业困难。鼓励市、区(县)、街道(乡镇)组织开展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建立创业信息服务平台,设立服务热线,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网络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支持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支持利用闲置的厂房和场地,改造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鼓励在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区、创业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重点培育和支持一批具有较强创业辅导服务功能,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利用各类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支持建设和改造3000个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创业场地和服务设备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

  建立和健全创业辅导服务队伍。通过定期举办创业辅导师培训,形成一支专业创业辅导服务队伍;通过建立专家选聘制度,鼓励有创业经验、熟悉创业政策、热心创业服务的优秀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专业人士参加创业服务专家队伍,逐步形成高素质的创业服务指导专兼职队伍。

  贯彻落实国家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审批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简化办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辅导服务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五、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

  组织实施以企业为主体,以专业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

  加强中小企业管理和管理创新。督促中小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建立内部会计核算制度。引导中小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质量、计量、节能、安全、用工等管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开展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

  推广中小企业管理创新经验。鼓励中小企业及时总结管理创新经验,积极参与全国、地方以及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活动。加强管理创新成果推广,通过标杆示范,推动中小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大力引进智力,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

  鼓励开展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支持行业协会、专业的管理咨询机构和管理咨询志愿者开展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帮助中小企业改善管理。重点支持一批专业水平较高、管理规范的管理咨询机构。培育一批管理咨询队伍和管理咨询师。

  强化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继续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启动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广泛开展政策法规、战略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准则与资本经营、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品牌管理、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专栏2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

每年完成50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任务依托高等学校和优质社会培训机构,建设一批中小企业培训教育基地。

1“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计划每年1000名中小企业家培训周期为1年。培养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经营能力在行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为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2“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骨干人才”培训计划每年10000名中小企业家及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周期为3个月培养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等专业知识,能够引领企业发展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骨干人才。

3“中小企业中层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每年培10万人。培训形式以短期集中面授为主培养业务能力突出、职业素养高、具备现代管理理念的中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层整体素质。

4“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远程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培训35万人,在全国范围内通过远程网络、电视媒体、移动互联等形式进行经营管理知识普及培训。

5创业培训计划。每年培训5万人,以短期集中面授为主,为初创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创业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企业家精神等培训。


  六、中小企业市场拓展计划

  完善商贸布局规划,培育商业中心,发展专业市场,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加快改造传统商贸,鼓励集约经营,为中小企业货畅其流创造条件。推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善农村消费品市场的连锁化配送,引导中小企业针对农村市场特点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开拓潜力巨大的农村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利用内贸信用险拓展内贸市场,规避市场风险。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大企业市场行为,减少不正当竞争,营造和谐市场环境。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作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支持建立各类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中心,搭建中小企业网络交易平台。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降低市场开拓成本。继续办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适合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的品牌展会。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活动,鼓励减免中小企业参展展位费。

  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和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出口退税等政策,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作用,加大出口信用保险以及各类出口信贷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扶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到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带动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建立原材料基地、加工制造基地、研发设计基地和营销渠道。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提供应对反补贴、反倾销等方面的法律援助。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中小企业进出口经营秩序,从源头上避免恶性竞争和贸易纠纷。降低中小企业海外服务收费,提高服务水平。

  坚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坚持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和引进智力相结合。发挥已签署的合作协议和已建立的政策对话机制作用,深化中韩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对接、中德培训、中法工业设计、中意梦德林基金等方面的务实合作。积极探索中小企业国际合作新途径和新机制,加强与国外政府、国际机构和中小企业组织之间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及政策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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