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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村三类人员可获医疗救助

来源:江淮晨报 最后更新:2004-08-12 14:16:39 作者: 浏览:1397次
    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近日确定,农村的五保户、特困户、大病户等三类人员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医疗救助。据悉,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今年将先期在6个县试点,明年全面推广实施。 
 
    据了解,本次确定的救助对象有:持有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户;持有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特困救助证》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特困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重病长期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开支大、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居民等。对经济困难的晚期血吸虫病患者、艾滋病患者及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患者的救治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救助方式实行大病救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医疗救助基金规模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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