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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经营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改制

来源:政务信息网 最后更新:2004-08-05 11:31:23 作者: 浏览:2766次
    为进一步激活市场潜力,我市在基本完成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改制之后,将在两年内全面完成生产经营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制,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此次生产经营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制,对职能弱化、经济和社会效益差的,依法撤销或解散;对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经营正常的,积极创造条件进行股份制改造或整体出售改制为民营企业,同时收回编制,置换职工身份,解除职工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目前,各改制单位主管部门都相应成立改制工作组,按照《宁国市生产经营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制实施意见》进行调查摸底,测算职工安置费用,制定资产处置预案和改制实施方案。市财政对改制单位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采用招、拍、挂市场化方式竞价转让改制单位资产,出让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职工安置。上半年,经济开发信息中心、影剧院、广播电视服务部已完成了改制工作,共安置人员57名,其中:在职41名、退休16名,兑付安置资金42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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