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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管理要注意分权

来源:中国管理传播网 最后更新:2004-07-27 10:13:23 作者: 浏览:1439次

  竞争,对于基层管理来说,就是创造一种竞争环境,给员工们以压力,促使他们自觉主动地去做好本职工作,借以提高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从而大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其实也就是解决员工的工作自觉性、主动性的问题。但这种管理方法使用到一定程度后,就很难再有提高了,要想再把这种好的管理效益持续向前发展就较难。这时情况就是,员工积极工作,责任心也很强,工作很自觉,但工作就是很难再有提高,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我们的工作不能停在原地呀,我们管理也需要不断向前发展,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

  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们基层管理者该怎么办呢?在实践中我们想了一个办法来改变这种情况,充分地发挥员工们的主观能动性、自觉性和责任心。并使竞争管理水平再上一个台阶,更好地起到其应有的作用,这到底是什么办法呢?其实很简单,哪就是适当分权。  

  所谓适当分权,就是在进行基层管理过程中,管理者不要把权利抓得太死,太集中,而是要适当地根据岗位情况将权利分散,使具体操作员或更基层的管理者有足够的权利来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其创造性。而对于方向性,决策性的权利则决不能分散。所以只能说是适当分权。

  对于基层管理者来说,要想合理在进行适当分权,使竞争更加有序,并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管理水平上一个台阶。我觉得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是向下分配任务时,要把权利和责任一并下分,不能只分任务和责任而不给权利。要给下级以足够的权利来合理组织工作,不要只让他只是负责传达上级的命令,要充分给他权利活动空间,使之发挥其管理能力而不只是传声而已。譬如给某一个基层小组长分配任务时不要告诉他让谁去做什么,采用什么办法去做,如果你只是告诉他所要完成的任务,要达到的标准,完成的时间等目标性的东西让他自主地去想办法完成,有时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当然也要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指导,避免走弯路。

  其二是在任务执行中,管理者应当以监督员和培训人的角色出现,而不是以具体操作指挥员出现,并且最好不要经常性的越级指挥,或越级搞一些小团体等,让下级管理人员无法开展工作,而你又不可能面面俱到,从而造成管理失控的现象发生。

  其三是管理中是适当分权,而不是放权,对权利要有监督和管理,该抓的不能放松,该放的不能太集中。要求职责与权利相适应就行,给他们以发挥自己创造性的权利空间就行,不能超越这个限制。不能给他们与他们职责不需要的权利,不能给他们以特权等。

  其四是对下适当分权主要是分操作性的权利,而不是决策性的权利。其目的是创造一个宽严有序,既规范又能发挥员工创造性的工作环境。

  其五是适当分权时要将权利细化,明确,有什么权利,担什么责任,没有什么权利,明确该权利该由谁来掌握,由谁来负责,要非常明确,不能摹拟两可。同时必须明确什么岗位需要什么权利,什么职位需要什么权利,要非常明确,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适当而已。要做到这点是很难的,不过如果做好了定会取得巨大的成功的。

  当然如何来搞好竞争管理,是否采用适当分权办法,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定,即使采用这个办法,在分权时如何操作,哪些权利下放,哪些必须集中,也只能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来定,我这里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对于具体怎么做也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显神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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