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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划定商行授信禁区 四种情况不得授信

来源:《国际金融报》 最后更新:2004-07-26 15:27:42 作者: 浏览:1383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7月25日发布的《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明确划定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禁区,在四种情况下,商业银行不得对客户业务进行授信。

  这四种情况分别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以授信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项目。

  (张建平)

   2004年07月26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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