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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化解集成电路增值税争端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最后更新:2004-07-15 11:20:31 作者: 浏览:1828次
  记者程凯14日北京报道

  根据国家商务部今天的消息,中国常驻WTO代表团大使孙振宇和美国常驻W TO代表团大使戴利在日内瓦正式签署了“中美关于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问题的谅解备忘录”。随后,双方向W TO履行了通报义务。美方表示撤回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申诉。至此,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项下的集成电路增值税争端得到解决。

  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内容为:中方将于2004年11月1日前修改有关规定,调整国产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取消“即征即退”的规定,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谅解备忘录签署前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及产品可继续执行“即征即退”政策直至2005年4月1日;中方将于2004年9月1日前宣布取消国内设计国外加工复进口的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谅解备忘录不影响中国和美国在W TO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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