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整治
来源:政务信息网 最后更新:2004-07-14 10:13:51 作者: 浏览:1579次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近日我市制定出台了《宁国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要求,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和要求是遏制污染反弹,广泛开展企业排污情况检查活动,特别是对重点污染排放单位的清理整顿;突出解决生活饮用水污染源污染、烟尘污染、噪音污染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组织对2003年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整治;取缔、关闭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严厉查处“十五小”、“新五小”及地条钢生产企业,继续强化对铅蓄电池回收企业的环境管理;查处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问题,对2000年以来的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未进行影响评价的,已投产的要立即停产,在建的立即停建,限期补办手续,通报批评,经审批后方能复产,对没有通过“三同时”验收或环保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停产治理;查处因资源无序开发利用和重大资源开发建设工程项目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加强对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力度;查处医疗垃圾,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等问题,杜绝因此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分准备动员、自查自纠、全面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10月中下旬,我市还将组织一次“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对落实不到位的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