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湖镇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来源:政务信息网 最后更新:2004-07-09 18:07:24 作者: 浏览:1948次
近年来,天湖镇党委、政府把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综治工作的抓手紧抓不放松,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提高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质量,成效十分显著。
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该镇实行分级排调制,坚持召开镇每月一次、村委会半月一次的矛盾排查分析会,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采取“三定一包”进行职责细化,对重大矛盾隐患实行领导包案制,并制定处置预案。同时推行信息报告制,要求村及镇直单位对突发事件(案件)、邪教活动等在第一时间向镇综治办报送,每半月报告一次排查情况,执行滚动排查、填报和零报告。防范联席会议制。每年要召开二次与周边乡镇治安防范联席会议,签订《社会治安联防公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综治委成员参加的联席会,分析矛盾隐患,化解跨行业、部门的纠纷。此外实行建账归档制,对摸排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通过实行交办制度,限期调处化解矛盾,对不能及时处理解决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下联动、相互协调、共同排查。分类摸排制,按照矛盾类型、重点人口、重点事件、重点时期,进行重点排查,增强工作实效性,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同时该镇实行了联村定点制,即每个联村干部半个月到村组摸排一次,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以做到及时排查,早作预测,提前拿措施,抓牢主动权。从而建立健全了镇村两级排查调处工作网络,规范排调工作程序。
该镇矛盾纠纷排调工作基本做到: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有力推进了建设“平安天湖”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