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年”活动跟踪报道(三)
来源:政务信息网 最后更新:2004-07-06 10:28:33 作者: 浏览:3052次
市委市政府召开“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年”活动汇报会后,对各职能部门纷纷采取行动。
市公安局:毫不动摇地担当好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保卫者、支持者和服务者,严禁公安机关内部对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发生,出台整治优化发展经济环境六条措施,建立公安机关与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联系制度,确定22家民营企业、户作为联系点,开展警民共建活动。
市经济开发区:为民营企业搞好服务和管理,加快园区的道路建设和自来水管网建设及新开发地10KV供电线路的架设,为企业工商注册、项目立项、选址选地、银行贷款等提供全程服务。
市财政局: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更好地为宁国经济发展服务。与有关部门配合,对民营企业当年和上年缴税进行排序,税收增长总量在前10名的评选“功臣奖”,税收增幅在前10名的评选“新星奖”,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
市国税局:将税收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优化税务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对税务业务程序进行重组,采取“一站式”、“一窗式”、“一户式”、“一级式”、“一网式”的快捷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
市地税局:制定一系列的具体措施和规定,做到规范执法,不得“以言代法”,采取“首问责任制”、“一窗式”管理、“一揽子”解决,确保办税服务方便、快捷。推行“阳光稽查”,对纳税人实行“查前告知、查中反馈、查后回访”。
市人行:在宏观经济调控形势下,在保证大中型骨干企业贷款需求前提下,对中小企业贷款趋紧,审查更严。对那些小工厂、小作坊生产、科技含量低、贡献率小的企业尽量给予扶持,不能扶持的,要“丢卒保车”。
市工商局:开展“红盾帮扶行动”,重点是帮助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农业开发等,在健全法人治理机构、维权消保、实施商标广告战略方面予以支持,做好帮扶工作。
市国土局:积极做好民营企业对国土资源需求工作,保障各类企业合理用地,今年以来共承办公用地16宗,供应土地518亩,办理14宗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工作,面积22公顷,显化土地资产1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