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台
来源:政务信息网 最后更新:2004-07-06 10:23:26 作者: 浏览:2696次
7月5日,记者在梅林镇领导班子暨内设机构设置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根据宣城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市出台了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决定在梅林镇进行乡镇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设置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我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这次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农村税费改革、乡村区划调整后农村工作的实际,从强化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手,通过减少镇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实行乡镇党政正职一人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规范乡镇内设机构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党在农村工作的领导和促进职能转变,优化组织结构,改进管理方式,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提高行政效率。并通过改革试点,总结和积累经验,为今后此项改革的推行奠定基础。
这次试点工作主要内容是减少领导职数;核定人员编制;规范内设机构及职位设置。分六步进行实施:制定上级试点方案;宣传发动,实施考核,产生领导班子拟任人选;召开“两会”,选举产生新的领导班子;人员定岗和分流;理顺关系,规范制度;总结提高。为进一步推进民主化进程,真正发挥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选准配强党政一把手。党政正职人选采取“公推竞岗”的方法产生,由群众推荐、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对符合条件者组织到该镇进行镇情调研,发表竞岗演讲,通过竞争的方式,产生差额考察对象,经考察后提交市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内设机构负责人实行竞争上岗,一般工作人员进行双向选择。
为加强这次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乡镇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设置试点工作领导组,市委分管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市纪委、组织、宣传、人事、财政、梅林镇等单位领导同志为成员,负责对试点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