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农委:种麦用良种 每亩补十元
来源:http://www.ah.gov.cn 最后更新:2004-06-24 09:50:13 作者: 浏览:2118次
省财政厅、省农委日前联合制定《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决定按每亩10元的标准,对种植优质专用小麦良种的农户(含农场种粮职工)进行补贴。
据悉,为加快良种推广,促进农作物良种区域化种植,提高农产品品质,中央财政专门设立了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资金。我省出台的《实施细则》要求,良种补贴资金的管理必须遵循政策公开、农民受益、合同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细则提出,各地应通过建立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示范区实施良种补贴。县级农业部门要以村为单位逐户摸底登记造册,做到面积落实到户、种子统供到户、技术服务到户。各地的良种供应和订单收购合同要明确品种名称、种子数量、播种面积、供种价格、供种单位、收购单位和收购价格等内容;示范区所在地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统一制定标明种子名称、供种单价、推广面积和供种数量等内容的统一供种清册;供种单位要提出良种繁育、加工和统一供种计划,保证种子货源充足、质量合格、供应及时。
细则要求,良种推广补贴实行分级公布,其中乡镇政府负责将享受补贴的农户名单、推广面积、补贴标准和金额在所在自然村内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良种补贴资金,否则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