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今天是: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政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意见

来源: 最后更新:2011-07-13 09:11:57 作者: 浏览:2380次

宁国市自然条件优越,中药材资源丰富,以宁前胡为主导的地产中药材在国内富有盛名,中药材已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为进一步推动以宁前胡为主导的中药材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

发展思路:坚持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依托“宁前胡农产品地理标志”和“中国前胡之乡”两大品牌优势,加快中药材基地建设,搞好中药材精深加工,推进我市中药材的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开发。

工作目标。力争到2015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3万亩,培育省级以上中药材龙头企业2家以上,省级以上标准化中药材合作社3家,产量2000吨,产值2亿元,带动农户5000户。

二、发展措施

(一)加快基地建设步伐。优化区域布局,提高规模化水平。按照“订单种植、科学管理、连片发展”的要求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将中药材的种植生产向优势区域集中,实行连片种植,形成主导方向明确、专业化水平较高的中药材种植区和种植带,通过基地的示范辐射,带动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中溪、梅林、宁墩、万家、南极、霞西、胡乐等乡镇建设GAP规范化宁前胡生产基地,扶持中东部乡镇建设白术、水栀子生产基地,加强铁皮石斛等高效益中药材生产基地的建设。2012年,建成霞西镇虹龙村、万家乡云山村2个千亩宁前胡标准化示范基地。

(二)提升产业经营水平。继续推行“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提高产业经营水平。通过政策扶持,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逐步实现以出售原材料向深加工转变。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组建药材专业合作社,在品种选定、良种繁育与供应、产品加工与销售、科技指导、信息沟通、市场营销等方面提供一揽子服务,充分发挥其连接龙头企业、市场和农户的纽带作用。建立健全农民和企业等产业化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连接机制,引导销售单位与农户发展订单种植,搞好收贮、深加工设施的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价格的大起大落,保护农民的种植积极性。

(三)加大科技研发力度。积极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中药材科技创新体系。依托科技红娘活动,加强与中医药科研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开展多品种中药材的野生改家种试验、中药材深加工、中药材资源综合利用等科学研究工作。

积极争取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人员来我市进行中药研究开发,与企业共建中试基地、推广基地,带动中药产业快速发展。科技部门负责在良种繁育、新工艺研究等项目上给予资金优先安排,提供技术支撑。

(四)强化技术服务能力。依托新型农民培训,实施全市现有中药材科技人员“再学习”工程,加强对龙头企业、合作社、村组干部和种植加工大户的技术培训力度,重点对药农开展良种选育、规范化种植、产地加工、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培训,确保每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逐步提高中药材产业的科学技术普及程度。

(五)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中药材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搞好中药材生产的种植技术服务,督促药农及生产企业认真执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中药材种植规范化和生产规模化,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生态环境,坚持最大持续产量原则,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定《宁国市地产中药材购销管理办法》,加强对宁前胡等地产中药材购销环节的市场监管,加强中药材销售商的自律教育,形成自觉保护宁前胡品牌意识。

(六)积极开拓营销市场。加大“中国前胡之乡”和“宁前胡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宣传,提高品牌意识,保护和利用好宁前胡品牌。积极筹建中药材专业市场,以我市现有的10余家经营规模较大的购销大户为骨干,并吸纳周边县市中药材经销户进驻专业市场,逐步建设成为皖东南专业化的中药材集散中心。进一步加强中药材产业市场信息服务,多渠道发布前胡等中药材产品市场供求信息,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扩大网上交易规模,不断拓展营销市场空间,进一步提高宁前胡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份额。加强对宁前胡等中药材购销环节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扰乱中药材市场的行为,维护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

三、组织保障与政策扶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发改、财政、农委、药监、林业、水利、科技、工商等部门组成的市中药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市中药材产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市中药材产业工作相关问题,通报中药材产业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有关部门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市中药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承担。

(二)加大政策扶持。对中药材种植及加工达到一定规模的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在企业用地、收购资金信贷、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扶持。对带动农民增收效益突出的中药材生产和加工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新建中药材标准烘房的给予补贴。鼓励中药材企业、科研机构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投资机制。

(三)加大资金投入。市政府每年切块安排中药材产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种苗筛选培育、新技术推广应用、新品种开发研制、中药材深加工的科研攻关等。各涉农资金管理部门要将管理使用的专项发展(项目)资金,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变、性质不变、集中使用、提高效益”的原则,集中一部分资金统筹用于支持中药材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中药材基地建设。积极引导金融部门对中药材种植大户、专业村、加工企业、合作社及营销大户给予贷款支持,重点解决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环节的资金不足的问题。

(四)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站在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加大对中药材产业的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对中药材生产及产业化开发的管理协调工作,加强对中药材产业的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药监部门要加强对GAP基地认证,药材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监部门要协助抓好中药材标准和质量体系建设工作;工商部门要加强药材市场规范管理,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中药材生产重点乡镇(街道)要把中药材产业纳入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统筹本乡镇(街道)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附件:2011-2012年度宁前胡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一一年七月四日       

 

 

 

 

 

 

 

 

附件

 

2011-2012年度宁前胡标准化种植

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实施宁前胡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开发,进一步推动我市以宁前胡为主导的中药材产业发展,现制定2011-2012年度宁前胡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优势区域发展战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药农增收为目标,通过采取一系列先进实用生产技术,切实提高我市宁前胡的标准化种植水平,全面提升宁前胡的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目标通过建设宁前胡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全面推广《宁前胡仿野生繁育与规范化种植技术》,使药农种植技术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前胡质量符合中药材国家标准的要求,前胡综合效益显著提高。

二)建设标准。以乡镇(街道)为项目实施主体,选择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的村作为示范基地建设地点,并配套建设林区道路、灌溉设施、中药材烘房等必要的基础设施。利用山地种植的,种植地坡度不得大于25度,并做到山顶戴帽(山顶最高点到冠状水土保持宽度不得低于10),山脚留有2宽保水带,山腰每隔20留不低于1宽保水带。种植面积要达1000亩,种植成活率达90%以上。

(三)建设步骤。从20117月到201212月,完成1000亩宁前胡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

1、宣传发动阶段(20117月—8月)。召开相关会议,落实项目实施地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编印相关技术培训资料。

2、技术培训阶段(20118月—10月)。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标准化建设基地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在基地开展宁前胡生产技术培训,发放培训技术资料。

 3、基础设施建设阶段(201110月—12月)。在示范区建立宣传牌,利用冬闲季节搞好示范区必要的林区道路和配套的水利设施建设。

4、全面实施阶段(20121月—6月)。建设主体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基地建设。

5、检查验收阶段(20127月)。市中药材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三、建设资金

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变、性质不变、集中使用、提高效益”的原则,通过整合中药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奖励资金、退耕还林项目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专项资金、林区道路建设奖扶资金、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宁前胡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Copyright (C)2013 宁国市工商联 主办:宁国市工商联
TEL:0563-4022330 FAX:0563-4022330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人社大厦3楼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163号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217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163号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2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