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深查土地市场六大问题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最后更新:2004-06-10 16:22:42 作者:陆昀 浏览:2035次
为制止乱占滥用土地,防止突击批地,抑制一些行业、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国务院日前发出“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
清查六大市场问题
“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中半年左右的时间,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包括清理检查去年以来的土地占用情况,整顿未批先用、征而未用、乱占滥用和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清理检查去年以来的土地审批情况,重点是新上项目的用地情况,整顿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超规划、超计划、越权和分拆批地等问题;清理检查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的情况,整顿占优补劣,占多补少甚至不补等问题;清理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整顿随意减免和侵占、挪用土地有偿使用费等问题;清理检查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继续整顿降低补偿标准,挪用、截留和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等问题;清理整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存在的问题。
力守基本农田“红线”
“紧急通知”规定,治理整顿期间,全国暂停审批农用地转非农建设用地;治理整顿结束后,对因检查和整改不力,经验收不合格的地方,报经国务院同意后,继续暂停审批农用地转非农建设用地,直至达到规定的整改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突破基本农田这条“红线”。要把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作为土地市场清理整顿的重点,切实纠正擅自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随意变更土地用途等突出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行为;摸清基本农田现状,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在基本农田保护方面的责任,不得进行跨市、县的基本农田易地代保,对已发生的要坚决纠正。
严格执行土地规划
必须依法维护规划和计划的严肃性。对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追究有关地方、部门及其领导人的责任;对擅自突破年度用地计划的,也要追究责任并扣减下一年度用地指标。各类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属于农用地的,要纳入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一管理。
耕地占补须足质足量
“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不能自行补充耕地的,要依照地方有关标准,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补充的耕地要在数量和质量上与原有耕地相当;严格控制易地占补平衡,未经国务院批准,不许跨省域进行耕地占补平衡。
国务院强调,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顶风违法违纪的行为要坚决查处。(10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