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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最低工资标准7月起平均上调27.1%

来源: 最后更新:2011-07-06 16:54:14 作者: 浏览:1684次

7月5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各市、县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月1日起执行。全省平均调幅27.1%,居全国平均水平。对大批低收入人群,尤其是公益岗位上的“4050”人员来说,这绝对是个好消息。

这次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是我省自1995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第九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合肥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10年的720元/人,上调到10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6元/人·小时。

合肥最低工资上调到1010元

从公布的各市、县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看出,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平均上调幅度为27.1%。

其中,调整幅度最大的是合肥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过去的720元上调到1010元;而2010年与合肥最低工资标准相同的马鞍山市,这次上调至900元。淮北、芜湖、宣城、铜陵市和淮南的部分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的680元上调到800元。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此次我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同时上调,合肥市区由7.5元上调至10.6元,其他各地也相应上调。

最低工资标准不含相关福利

“有几项劳动收入是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的,比如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7月5日,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刘效华对本次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做了全面解读。

刘效华说,根据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在剔除上述各项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这个标准只是一个保障标准,并不等于最低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该在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体现劳动者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企业效益等。

个人缴纳的“社保费”也算工资

不过,刘效华说,虽然最低工资标准剔除了相关福利,但是个人缴纳的社保应计算在内。

为了让市民更好地理解,刘效华打个比方:合肥一职工的工资上显示,扣除个人缴纳社保60元后,实际到手的工资只剩1000元,但这并不能算是低于即将实行的101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因为算上个人缴纳的社保,其工资应该是1060元。

如果您的工资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直接到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物价增长等因素促成工资上调

“相隔16年,最低工资标准相差5倍。”据介绍,自1995年我省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今年已是第九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均有大幅提高,其中,合肥市市区由1995年时的198元每人每月,上调到今年的1010元。

最低工资上调与哪些因素有关?刘效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参考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

有人担忧最低工资提高、社保提高有可能提高CPI,这种担心符合逻辑。因为工资提高,意味着人们购买力和消费倾向上升,从而导致消费供给品的价格上升。

省人社厅有关人士向记者解释,在物价持续上涨背景下,提高工资,特别是对低收入阶层来说是必要的,因为物价上涨,收入如果不涨,等于他们的生活水平要下降。

“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上调

让人高兴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不仅意味着低收入者的收入上涨,而且,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也将提高。

刘效华介绍,根据《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我省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跟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有关。计发比例原则上为65%,最低不得低于60%。

7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照规定,从调整次月起,以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发基数,这也就意味着,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也将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还能局部缓解招工难。”刘效华说,最低工资的上涨具有强制性,企业必须执行,这对于稳定职工队伍很有帮助。

涨幅在全国处于居中水平

今年全国不少省份都对最低工资标准做了调整,那么,我省此次调整在全国排名如何?对此,刘效华表示,我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处于中间位置。

在省会城市中,合肥的最低工资也处于中间水平。据介绍,省会城市中,最低工资超过1000元的省份有浙江、广东、山东、福建、河北等。

据了解,北京的月最低工资已由960元调整到1160元,天津由920元调整到1160元。南京由960元调整到1140元,广州和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都增至1300元,石家庄最低工资也达到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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