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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四项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来源:市地税局 最后更新:2004-04-13 09:27:21 作者: 浏览:3020次
    该局以全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年”和“机关服务效率处”活动为契机,全面组织动员并开展了“纳税服务年”活动,力图从规范税收执法、严格政策执行和强化纳税服务三个方面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宽松、健康和稳定的税收环境。一是实行新办民营企业批准稽查制度。3年内,不安排稽查部门对新办企业进行日常稽查,日常管理以主管税务机关的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为主,发现一般涉税案件,只纠正不处罚。发生举报案件、偷逃税案件,经该局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实施专案稽查;二是实行检查计划制度,减少税收检查。规定各主管分局和稽查局在组织税收检查前,必须制定工作计划,报有关科室审核备案,发现有重复安排的,及时调整。对未列入计划的视为擅自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尽可能地将对企业每年的检查控制在1次以内。三是推行“税银联网,实时扣缴”的新的征收方式。企业通过网上申报,并委托指定的开户金融机构实时划款入库,真正实现网上办税。四是推行“一窗式”服务,让纳税人轻松办税。对原有征管业务流程进行了修订,实行办税服务厅集中对外,内部审批、内部传递,限时办结,保证了纳税人找税务机关的事在办税服务即可办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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