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今天是: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市经贸委制定措施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定》

来源:宁国政务信息网 最后更新:2004-04-09 14:58:19 作者: 浏览:3113次
作为《宁国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年》主要经办单位,市经贸委多次召开多层次会议,并组织人员到民营企业进行调研,及时拟定了《宁国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年活动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
  在开展《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年》活动中,具体作了如下安排:
  1、加大宣传力度,在《今日宁国》开辟“经贸纵横”专栏。在“两台”开设相应的宣传栏目,宣传宁国民营经济发展典型,介绍经验和做法。在《经济日报》开辟一期专版,全面介绍宁国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扩大知名度,还将拍摄一部宁国民营经济专题片在省内外电视台有关栏目播出,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吸引外地客商来宁国投资。
  2、举办民营企业招商引资推介会,做好民营企业的项目准备,宣传和推介,指导民营企业参与招商活动,提高项目成功率。加快培育民营企业出口中介服务组织。建立民营企业出口代理中心。组建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着力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3、设立民营企业奖励基金,评选发展民营经济“功臣奖”、“新星奖”,筹集奖励基金,每年奖励一批对发展民营经济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人员。
  4、开展民企发展环境的整治活动。放宽从业条件和经营范围,简化审批手续,坚决打击破坏民营企业发展的违法行为,建立民营企业维权和投诉中心。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Copyright (C)2013 宁国市工商联 主办:宁国市工商联
TEL:0563-4022330 FAX:0563-4022330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人社大厦3楼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163号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217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88102000163号 备案/许可证号:皖ICP备16022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