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落实增值税起征点再次调整政策
来源:宁国政务信息网 最后更新:2004-03-31 17:28:02 作者: 浏览:2028次
市国税局积极落实增值税起征点再次调整政策,从今年元月份开始,对月销售货物达不到5000元、月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等应税劳务达不到3000元的纳税人一律免征增值税。
市国税局十分重视此次增值税起征点再次调整政策,在CTAIS上线任务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将这项政策的落实纳入元月份的工作重点。一方面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增值税起征点再次调整的相关政策,争取当地政府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核定和免税手续办理等工作。据统计,此次增值税起征点上调后,全市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由原来的2500多户减至497户,月减征税款12万多元。现在,全市个体工商户中有约86.2%的纳税人未达增值税起征点免征增值税,为我市的中小经济实体的发展提供了宽松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