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批准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并正式批复《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这是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又一战略决策。
连云港作为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区位优势明显,战略地位重要,是陇海兰新沿线地区便捷的出海口和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与中西部地区重要城市在物流、产业等方面已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连云港设立示范区,有利于充分发挥新亚欧大陆桥便捷的出海通道功能和东中西部地区的比较优势,有利于促进资源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有利于探索新时期区域合作新途径,对于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东中西地区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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