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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调整增收之三大对策

来源:中国财经信息网 最后更新:2004-03-25 08:19:12 作者: 浏览:1689次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对策主要有:
  一、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向农业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
  1、加快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优势农产品是指在我国的资源和生产条件好、商品量大、市场前景广阔,在国内市场与国外农产品竞争有优势,能够抵御进口冲击的农产品,或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能够进一步扩大出口的农产品。今后我国农产品市场和加工布局、技术推广和质量安全检验等服务体系的建设要有利于促进优势产业带的形成。
  为促进优势产业带的形成,2004年我国要增加资金规模,扩大小麦、大豆等粮食优势产区的良种补贴范围。
  2、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安全检测及质量认证体系,推行农产品原产地标记制度,开展农业投入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试点,扩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另外,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2004年要启动兽药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加快实行法定检验和商业检验分开的制度,对法定检验要减少项目并给予财政补贴,对商业检验要控制收费标准并加强监管。
  二、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不仅将千家万户的小农和大市场连接起来,而且还提高了农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加了农产品的价值。农业产业化的关键是发展和壮大龙头企业。
  1、鼓励龙头企业的发展。国家要求各级财政安排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专项资金,较大幅度地增加对龙头企业的投入。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的技改贷款,可给予财政贴息。对新办的中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要加强创业扶持和服务。
  2、鼓励多种所有制形式。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建立起“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利益机制。只要龙头企业能带动农户,与农民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给农民带来实惠,不管哪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国家都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一视同仁地给予支持。而且,国家对为农户提供培训、营销服务,以及研发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基地建设和污染治理等的龙头企业,可给予财政补助。
  三、加强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
  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农业技术推广程度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国农业科研投入不仅明显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所以,国家要围绕增强我国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储备能力和转化能力,改革农业科技体制,较大幅度地增加预算内农业科研投入。同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继续安排引进资金。
  1、加强我国农业科技推广工作。近几年来,我国每年取得大约6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但是,近2/3滞留在实验室或试验田里。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我国将增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已有科研成果的中试和大面积示范推广。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鼓励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发展,加快形成国家推广机构和其他所有制推广组织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积极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场、科技园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同时,建立与农业产业带相适应的跨区域、专业性的新型农民科技推广服务组织。
  2、重视企业在农业科技的研发、引进和推广中的作用。为引导和推动企业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各类农业企业和民营农业科技组织允许申请使用国家有关农业科技的研发、引进和推广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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