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
来源:宁国政务信息网 最后更新:2004-03-13 12:49:57 作者: 浏览:2227次
为进一步完善农业税税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的通知》(皖政20049号)精神,我市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
为了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我市制定出台了《宁国市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实施方案》。方案规定,首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村税费改革领导组要担负起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的组织领导工作,农村税费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要负责对日常事务的处理。其次要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市农村税费政策领导组要充分利用《今日宁国》、宁国电视台、财政信息等媒体大力宣传取消农业税附加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使取消农业税附加的具体政策规定家喻户晓。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村税费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和广播进行大力度宣传,张榜公布每个农户取消农业税附加数额。再次,在具体的组织实施中,要在3月20日前撤销农业税附加专户、对已缴纳的2004年农业税附加要退还纳税农户或抵顶应纳正税,3月25日前做好农业税附加的测算工作,3月31日前以村民组为单位张榜公布每个农户取消农业税附加数额。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将于4月中旬和10月中旬组织力量对各地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政策的将进行严肃查处和通报。
据了解,此次全面取消农业税附加是经2003年取消农业特产税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政策调整,全市将直接减轻农民负担158万元,相应增加农民可支配收入,并且为逐步统一城乡税制打下基础,进一步完善农业税税制,进一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