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近几年的环境优化整治,我市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有很大的改善,极大地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三次会议进一步解除了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对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由于长期以来,政出多门,执法各自为政,少数部门和单位仍存在两条渠道收费和审批甚至强制民营企业招投标的现象,民营企业呼唤“阳光审批”、“阳光收费”和“阳光招投标”,迫切要求建立“民营企业收费明白卡”和“审批明白卡”和“招投标明白卡”。
1、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清理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将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纳入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范畴。今后:凡国家、省、市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审批一律取消;凡是地方和部门自行设立的收费和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凡是没有合法收费和审批依据的一律取消;凡优惠政策中要求降低收费标准的一律按降低标准执行;凡非政府资金项目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投资建设一律不需审批、不需收审批费用、不需强制招投标。
2、在清理收费和审批项目的基础上,由监察局牵头,物价、财政、行政服务中心和工商联等单位配合,制定《收费、审批、招标监督卡》,民营企业人手一份,建立收费、审批和招标档案,详细记载收费、审批和招标的政策和标准,谁收费、审批和招标,谁登记,谁签字的责任机制。
3、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收费公示、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特事特办、监督管理制度,最大程度地保护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严格执法检查,建议由工商联对行政检查计划进行协调,提倡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严禁行政检查的收费行为。
5、充分发挥市工商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的作用,完善投诉和处理机制。
版权所有:Copyright (C)2013 宁国市工商联 主办:宁国市工商联
TEL:0563-4022330 FAX:0563-4022330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人社大厦3楼